我赶走了李敢,让二郎三郎一左一右,分作我身边。二郎割下块鹿肉,沾了沾石片上的盐巴,往嘴里一塞,口齿不清道,“大王,俺们三郎猎杀了五头,都是不伤皮毛的一箭射中。三郎想把这五张皮子,献给大王。”
我对射猎这件事的兴致已经被李敢彻底毁了。但二郎三郎的面子还是要给足的,于是我装得情趣盎然,道,“喔?一箭射中?待本王看看。”
二郎一贯喜欢显摆自己兄弟,他见我感兴趣,十分骄傲,引着我到三郎射杀的麋鹿前,只见五头麋鹿果然皮毛完整,只是屁股和后腿颜色奇怪。我借着火把探头细看,原来三郎射鹿,都是当当正正的射麋鹿的菊花,两百斤的强弓劲力十足,射的麋鹿鲜血与屎尿齐飞。
我瞬间就被恶心的脑仁生疼,心说,人家的神箭手都是左眼射进右眼射出,怎么我麾下的神箭手就是射菊花啊?今天过的真是太失败了,现在,不仅对射猎失去了兴趣,连胃口都没有了,但即使如此,我还得点头谢谢二郎三郎,看来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悻悻的坐回篝火边,我冲李敢挥挥手,道,“过了今晚,咱们就回去。”
李敢听我这么说,松了口气,一脸大王你终于浪子回头的表情。
二郎三郎听说要回去,便张罗着写便条,再把便条塞进猎犬项圈,派两条猎狗出去叫帮手来搬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