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人赶紧手忙脚乱的拍打身上,将爬到我们身上的草蜱子都赶掉……棕熊猫没有那本事,区翔就从包裹里面取出来一小瓶杀虫剂,细细的给棕熊猫喷了一遍。至于傻叉子,所有虫子对它来说都等于是午餐,当然不会在乎了。
这个地方当然不能再待了,老车一声不响的就把我背了起来,七个人外加一只棕熊猫就开始匆忙的赶路。剑天寒走在老车身后。问道:“老花,草蜱子有什么可怕的?”
我叹了口气,说道:“草蜱子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小生物,在草原和荒漠地带常见的一种小虫子。寄生在牛、马、羊、骆驼、等牲畜身上,刺猬身上最多。说是寄生,其实是将半个身子都扎进动物的血肉中。一般要在动物身上吸血两三天,才把头拔出来。一只草蜱子一次可吸相当于自己体重六倍的血。三十只草蜱子能将一只野兔身上的血吸干。”剑天寒听的脸都绿了,愕然道:“这么可怕?”
我苦笑道:“还有更可怕的呢……发现被草蜱子咬的时候,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生拉硬拽。因为。它的整个头部都埋在人的皮肤里,就是把它拽出来,也只是把它的身子拽了出来,它的头部还在人的皮肤里。它就烂了,会感染人的皮肤。最好的办法就是点一支烟,用烟头烫它的屁股。它怕烫,就会钻出来了。或者用手拍打被这个虫子吸血的皮肤的附近的地方,这样,虫子受不了震动,也会钻出来。”
大家听了,都感到恶寒,一边赶路一边没忘记又在各自的身上拍打了一遍。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恐怕是从我左手臂上流出来来的血吸引了那些草蜱子。草蜱子的嗅觉非常敏捷,人往哪里一站,它闻到人身上的味道,就会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一个劲地向人的身边凑。本来,它的身体只有绿豆那么大,暗红色的。等它吸完血之后,身体就会膨胀五六倍。它的嘴就像锯子一样,把人的皮肤切开,整个脑袋伸进皮肤里吸血。吸一次,它就可以好几年不用再吸血了。
一口气走出去两个多小时,中间换了好几个人背我,大家都累的不行,就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回复了点体力。我们身上都没有带水,都有点口干舌燥,勉强忍耐着吃了一点儿巧克力……只不过我们身上带的巧克力也不是很多,而且还要照顾食量惊人的棕熊猫,所以每个人只是象征性是吃了一点而已。
结果坐了没多久,电瓶灯的灯光忽然暗了下去,看来电瓶里面的电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对黑暗的恐惧促使我们大家都惊的站了起来,赶紧收拾精神,继续赶路。这一次急行军又走了有一个多小时,眼前的山洞似乎无休无止,永远也没有尽头一样。再看我们的电瓶电灯,只能发出微弱的红光了,连五米远都照不到了。
又走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了一处三叉路口,区翔又站住了。除了我们刚刚走来的这个路口之外,另外两条山洞曾一条直线,一边倾斜向上,另外一边的山洞却加大了倾斜的角度,直接往地心方向延伸了过去。这次他没有再割武书源的衣服,只是点着了我的打火机,就“咦?”了一声,说道:“不对劲儿啊,这个地方分明有人工修整的痕迹。”我从剑天寒的肩膀上探出头去,果然见到石壁边上被人用石块儿堆砌出来的石台。
武书源开心起来,挥手拍掉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爬到他手臂上的草蜱子,说道:“既然有人工痕迹,就说明这里不是死路。”区翔听了不以为然,问道:“那么你说这个打火机的火苗是怎么回事?它怎么会飘向通往地心的这条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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