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从中国到阿特斯丹>第十一章 叶晨
,可惜我没有记住。

不过,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曾经为了逗乐一个刚刚丢失了宠物的孩子,打扮成女孩子,整整一个星期,直到那个孩子笑出声来。

虽然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很快乐,但在内心里,他还是希望能成就一件大事。直到我和媛姐来到了这座城镇,他终于有了机会。他和这城镇精英联盟的几个成员,决定参加争夺媛姐手上精灵的那场战斗。

那时候,叶晨觉得他是全城镇第一的人。在短短半个时辰之内,他就打倒了一百多个城镇里赫赫有名的魔法师和武术家。他不觉得被媛姐打倒是因为他实力不济,他说媛姐是趁他不备,如果正面战斗起来,虽然他没有办法一击打败媛姐,但最后胜利的,还是他。

但是,在被我打倒了七次之后,他不得不认输。他承认我才是城镇第一,他暂时屈居第二。

“我决定了,我要拜你为师。”叶晨在承认我是城镇第一之后说,“不过,我说明了,拜你为师,是为了有朝一日,我能过超越你,到时候,全城镇第一的位置,抱歉,我要抢夺回来。”

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我决定收下这个徒弟。我并不是为了钱,确切地说,我不仅仅是为了钱。在阿特斯丹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样一个富二代徒弟,能够为我提供很多便利。钱仅仅是其中一项。

和中国的富二代一样,叶晨有一张怎么刷都刷不完的信用卡。在中国,有时候我会羡慕嫉妒甚至恨富二代们,我觉得他们不需要努力,拥有的就比我一辈子拼命所得还要多。他们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的不公平。但在阿特斯丹,我忍不住要对叶晨说,“多亏了你有一个好爸爸。”

在收下叶晨这个徒弟之后,我的生活,立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那跟野兽搏斗,沾染着野兽鲜血的衣服;还有经过长时间跋涉,已经穿了好几个洞的运动鞋,我所有身上那些早该丢弃却没有条件丢弃的东西,我全部扔得远远的,换上了用叶晨的钱买来的,阿特斯丹特有的冬暖夏凉的服饰。服饰购自魔法商店,据叶晨说,上面还有魔法加成。可惜所谓的魔法加成,对我这个不懂魔法的中国人完全没有作用。我看上的是衣服的轻便,穿上去非常舒服。我突然从一个野人,变成了风度翩翩的侠士。可惜媛姐不在身边,她看到了一定大吃一惊。

在叶晨的引荐下,我见到了城镇最富有的商人叶尚明。和所有成功的商人一样,叶尚明无论走路还是站着,腰杆都特别挺直,充满着自信。他的眼睛像是能够洞察整个世界一样,囧囧有神。

叶尚明只是一介商人,他不会魔法,也不会武功。但在任何魔法师、武术家之前,他不仅从不胆怯,反而充满气势,甚至给了我咄咄逼人的感觉。可能是商人谈判的习惯,让他改变不了态度。所以,在叶晨向他介绍,把我夸赞为城镇第一的武术家时,他依然不露声色。

我在他家里而不是办公室会见了他。中国的所谓的成功人士,忙得连和家人五分钟的会面时间都没有。但叶尚明不一样,就是见我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所谓武术家,他都给了我一整天的时间。我甚至提醒他,如果忙的话,我可以改天再来找他,他却哈哈大笑地对我说:“真正的成功人士,从来都不会忙碌。”

叶尚明毕竟是阿特斯丹人,跟我的观点很不一样,我一直以为成功的人,都是努力的人。认识叶尚明的时间久了之后,他告诉我,忙碌,不一定就代表努力。

当然,一开始,我们还是谈论了叶晨的事情。和我所了解的别的老师一样,叶尚明一见到我,就对我明说了,“无论如何,不能让叶晨受到任何伤害,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的伤害。”

在我答应了叶尚明的要求之后,我们之间谈话的气氛,明显缓和多了。看到叶晨,我就知道叶尚明还远没有到达退休的年龄,以叶晨的资质,再给他十年二十年,说不定都不能接下他父亲的事业。但叶尚明已经像一个退休人士一样,向我讲述他的发家史。

通过叶尚明自己的介绍。我佩服叶尚明,更加羡慕叶尚明的生活。在中国的时候,我一生的目标,就是在六十岁之前,能够完完全全地退休下来,享受退休后的生活。见到叶尚明之后,我才知道,享受生活也要趁早。当然,这一切,都需要通过努力。

不过,叶尚明不只是努力而已。他说,更重要的,还是坚持。

叶尚明在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手机配件厂里工作,他们生产的是手机按键。当然,他不可能是一个安分的员工。因为工作的便利,他将工厂生产的次品以低于材料费的价格买了下来。因为价格低廉,在互联网上,他找到了不少长期合作的买家。其中不仅有维修商,还有大批量需求的盗版商。虽然那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但他确实赚到了不少钱,有了自己资产的原始积累。

之后,和地球一样,触摸屏手机一出,按键手机很快成了小众产品,几乎没有了市场。按键手机配件也几乎没有了需求。叶尚明所在的手机配件厂,因为订单量急剧减少,很快就支撑不住。厂长急着筹钱改型,虽然依然打算做配件,但转向了触摸屏幕生产。那时候,叶尚明及时找到了老板,他买下了生产手机按键的生产线,拥有了自己的工厂,圆了自己多年的梦,也为他原来的老板,减轻了资金压力。叶尚明的老板很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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