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回到过去当女神>17 醉卧沙场君莫笑

白晓笙是个喜好音乐的人,从小就特喜欢唱歌,虽然因为先天条件太不好,歌唱的并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级别高那么一个层次。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的事实。

每一个自觉潇洒帅气的美男子,都觉得自己是个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

她年少时也曾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去追星,但是并不专一,似乎只要哪个歌手唱的对口味,她就会喜欢听谁的歌。

或许白晓笙并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单纯的追歌而已。

而年纪的成长,白晓笙听歌已经完全不关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欢静静的欣赏乐曲。民族、美声、通俗歌曲她都听,不一定受大众认同,但只要对她胃口就会特别喜欢。

白晓笙从国外回来之后,做过几年的报社总编,华国娱乐圈的事情她也接触过不少,知道里面的水又乱又污,但这并不妨碍其中出现的好作品。

皮裤汪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但对方的歌曲还是有几首是很不错的。

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那不是害怕,笑话!她24k纯爷们会怕么!?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但此刻,在这过去的时光里,在这春意盎然的广南市,在充满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么的动听而又迷人,在那绝望和黯哑的声音,深深的与里面的歌词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晓笙热泪盈眶。

因为在自己的歌声里,她想起在中东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整个两河流域东奔西走的打游击战,并且与武装份子进行激烈交火的场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战友,在那个血肉横飞地方抛却了肤色的歧视,将手与手紧紧的牵系在了一起。

那样在枪口中喋血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异常艰难和漫长。

她想起在那个春天里认识的白俄罗斯少女,对方是那么的英气勃发,紧身的迷彩服将对方衬得如同绿油油的森林。

但这片绿油油的森林,在那个血与残骸乱飞的夜晚,在反坦克炮接二连三爆炸的声音阵阵响起来的时候,被烈火燃烧殆尽了。与之同样消散殆尽的,还有白晓笙几十个战友。

她忘不了他们的笑。

也忘不了生死线上她狼狈不堪的身影。

那是和平的国度中的人们,永远想不到的惨烈和可怕。只是电视或者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是远远无法陈述那些火焰燃烧飞舞的场景。

白晓笙在当年决定出国走向这条路的时候,也想不到那样的日子会这么的痛苦而又可怕。

她想起那些雇佣她的英**火商,她想起每一挺擦的油光发亮的机枪,她想起很多很多,都是那些年过的惨不忍睹的日子。

白晓笙当年早就想过走,但有些东西却是奇异的让人放不下。

歌曲里面的词藻并不华丽,远远比不上这个年代当红明星的狂野不羁,随着黄毛少女的歌唱,非常的纯真和质朴的乐曲慢慢的延伸开来。

白晓笙迷失了,她迷失在这样的春天里。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春天里》是特别沧桑的歌谣,没有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的人,是唱不出那个意境的,但即使唱的应该说是非常好听的白晓笙,却并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除了文艺大叔那一脸惊为天人的表情外,大部分路过的行人,都仅仅露出个好奇的表情就走开了。只有一些小年轻,零零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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