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玄幻奇幻>五百年前>第三百五十六章

请输入正文在他的手中,那把剑,它应该是宝剑,这把宝剑就如同任何一把宝剑一样,带着一种杀戮的气息。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着这把剑。虽然他知道,这是一把上好的宝剑,他甚至可以用它去削铁如泥。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用过。甚至,他都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从来没有将那宝剑从剑桥里拔出来过。

他不喜欢这股杀气,甚至于,每当他感觉到那宝剑剑端可能存在的杀气的时候,他的心中会莫名地激荡着一种愤怒。这种愤怒甚至让他会产生一种冲动,他甚至会在这种冲动的推动下,去做出一些傻事儿,他甚至,会去毁掉那把剑。

但是,让他感到有些痛苦的是,如果他真的毁掉了这把剑,他同样会痛苦。这就是以他,总是在痛苦中活着。成,是痛苦,败,亦是痛苦。当他明白了在自己的生命里痛苦太多的时候,他照样会愤怒。而这种愤怒最终却会变成一种无助的呜咽。这让他感到自己很丢脸。但是,即使丢脸,这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就像你一旦出生,就拥有了你的与众不同的眼睛和鼻子一样,在你的本性中的一些东西,你是无法改变它们的。

如果它们真的被改变了,就不再是你自己了。

一把剑,是要一直放在手里的,虽然很多时候,他觉得这把剑几乎是用来作秀的,但是,即使是作秀,他也会觉得心安。

夜,遥遥无期,依旧漫长,他喜欢这黑夜的感觉,他发现,自己是越来越喜欢这片漆黑的东西了。在黑夜里,他甚至可以幻想出很多不存在的东西,去让他们陪着自己,而这样的境况,总比在阳光下什么东西都那么一目了然来得更有想象的空间。在黑夜里,他可以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而在阳光下,这个世界,永远都只有你是观众的份儿,并且,你所见到的,永远会比现实少很多。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阳光的原因,其实,原本他是喜欢阳光的,而正因为如此,他才开始喜欢黑暗,喜欢在夜里行动,喜欢去做个夜游神。

然而喜欢只是喜欢,存在,毕竟还是存在。

此刻,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天,那阴晴变化的天,其实,或许是他的幻想,或许,却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世界,这个宇宙,在某一处太空的某个地方,或许,会发生一些我们平时不会见到的东西,就像现在,这是现实还是虚幻,他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只知道,存在,就是合理的。

夜,和白天轮流交替着,在他的面前呈现出一派奇异的景象。他感到震惊,感到心旷神怡,感觉到他的五脏六腑都在受到洗涤,受到洗礼。这是大自然一般的恩赐,他期待着。。。。。。

就这样,在那块刻板的石头上,他坐久了。终于,也想站起身来了。他觉得有些累,那是因为他坐累了。

“小子,小子,小子。。。。。。小小子。。。。。。”

在他刚刚站起身来,打算继续朝前走的时候,却突然听见身边不远的地方传来了一阵阵,类似聒噪的声音,这声音很是难听,当他听到这声音的时候,他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但是,毕竟,他不是聋子,那声音他听得清清楚楚。最终,当他真的想跳起来朝着那发出声音的地方一挥手,他想像着自己就这么一挥手,于是在半空中抓出一只鸟来,然后,他就顺手将这只鸟身上的毛给拔个精光。并且,他私下里认为,那种将鸟身上的毛就这么给三下五除二地拔完了,那一定是一件很爽快并且有些帅气而且很博人眼球的事情,这就有点像看好莱坞的大片,那是一种有点享受的即视效果。想着那羽毛乱飞的模样,就像在雪天里飞扬的雪花一样,但是,却没雪花那么美丽,只有纷扬的感觉,带着一种摧毁聒噪的快感,他感到很过瘾。

“小小子,小小子。。。。。。”

不过,他一贯就是如此,想归想,很多事情,如果有悖于道德观念,有悖于那种善恶的选择的话,他一般也都是停留在想想就算了的层面上。几乎从来不会付诸行动。就像现在也是属于那种状况。此刻,他满脑子都是好莱坞大片的镜头,但是看起来,却依旧很是绅士的样子。

“喂,小小子,我说的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了。。。。。。”

看上去,那鸟似乎也不是什么好鸟。见他如此绅士地站着,并且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丝毫显示不出好恶的样子的时候,那鸟便事先开始发飙了。此时,那鸟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只破鼓,除了聒噪,还是聒噪。

见这鸟这么过分,原本,他是有一种想将这鸟的毛给拔了的冲动,但是现在,他突然觉得,他连将他的毛给拔了都没兴趣了。也就是说,他并不喜欢拔一只他并不喜欢的鸟的毛。

不过,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不禁开始深深地为自己感到羞耻起来。他这种心态,很明显的就不是好人的样子啊。并且,这逻辑,几乎也是很是白痴的,几乎就和这本书的书名有得一拼。

你想想,一个人,如果他喜欢一件东西的时候,他要上去将人家的毛给拔了。但是,如果他真的不喜欢一个东西的时候,他却懒得去拔它的毛了。这种逻辑,他觉得,如果他真的将这种心态付诸行动的话,他最终的结果一定会落得众叛亲离的境地。

因此,这种毫无逻辑,毫无道理的想法,他也就只是在大脑里想想,并且感到了一阵阵的羞耻和无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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