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话?”
“当时我只说了有异味传出。你立马就说了异味的来源是血液。你明明都闻不到气味,为什么会知道是血腥味呢?”
“答案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
“不,我不是凶手”,年轻女子后退一步:“我…我…我听到你说别墅里出事了,我下意识就联想到有人死了,所以才猜测是血腥味……”
“这也不对劲吧,就算你是真的联想到有人死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为什么是血腥味?一般人应该会第一时间想到尸臭味吧!”
“我…我……”女子还想狡辩,却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
风尘丝毫不给女子想借口的时间,立马提出第二个疑点:“还有,我明明都说了,并不确定被分尸的人是不是张先生。你却一口咬定,被分尸的人是张先生,想用情妇之名转移罪责。”
女子双眼空洞无神的摇着头:“不是……不是……我不是凶手。”
“你就是凶手,你应该很清楚作案工具留在现场是什么后果,死者血液溅撒满屋,你身上总会有一些没洗掉的死者血液。现在有太多证据都能指证你是凶手,别告诉我你不认识这个手镯。”
风尘拿出案发现场搜到的镯子,摆到女子眼前。
要想快速解决一件案子,必须要以迅雷之势施以心理压迫。
女子最后的心理防线终是崩溃了,跪倒在地,哽咽道:“是他不好,这都是他自找的,全都怪他。他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如有违背,五马分尸,血液干涸。
可是他竟然背着我在外面找女人,渐渐的冷落我。哈哈,于是,我就成全了他的誓言,帮他五马分尸,放干血液,血,好多的血,没想到这样的人渣流出的血竟然是红色的,哈哈……”
风尘叹气摇摇头,这个女人已经疯了,看来分尸的过程对她的精神有很大的刺激。
之后,女人就被另外两人送去了警局,报了案。
而风尘,在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在最糟糕的「露宿街头」前,找到自家旧宅。
这是一套外表看起来很旧的单人别墅,风尘从口袋内掏出一把挂着房卡的钥匙。
咔嚓——
门打开了,风尘松了口气,总算是没走错地方了。
他推门而入,看到宅内的场景后,瞬间懵了。
入眼全是铺满灰尘的家具和地板,开门时所溅起的灰尘,让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咳……”
哎,看来今晚有得忙了……
……
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风尘如愿以偿接受到了录取通知书。
他很自信,但不是盲目的自信。
他拥有着超强的速记的能力,能把一件事情短暂性的记下十几个小时,隔天就忘完了的那种。
所以,只要在考试前,把要考的知识点强行记下来,就可保证考试无忧。
明天早上就要去大学报道了,有些事有必要提醒一下。
风尘来到了公园,晨跑了几圈,随后,厚着脸皮跟着一些老大爷练了会太极,直到晨练的人散完。
接近八点,他感到饿了,看了看口袋里的几张皱巴巴的零钱,朝着街上的早点小铺走去。
家里没有人,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国外去了,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所以吃饭的事,还是要到外面解决。
来到一家包子店,老板看见风尘,笑着说:“小伙子,又来了啊,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去吃吧!”
风尘见怪不怪的走到了他的老位置,坐了下来,快速消灭早点。
他每天早上十点左右都会来到这家店里吃包子,每次都坐同一个位置,所以老板也就记住他了。
时间久了,老板会在十点左右帮风尘把包子准备好,风尘也确实没爽约一次,每天都来。
不消一会,风尘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抚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闭眼小憩一会儿。
“大叔,明天就不要做我的份了,我明天要去上大学了,不能来了。”
店主笑着点点头,拍着风尘肩膀说道:“小伙子,好好学,争取做国家栋梁啊!”
风尘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
想到明天就要开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置办一下行头了,来杨月市的时候嫌麻烦,所以什么都没带,只带了自己用了多年的笔记本电脑。
付了早点钱,风尘朝街市而去。
先去自动取款机取了接近一万元出来,五千多交学费,一千元充饭卡,再拿几百去购买衣服,剩余的三千左右留作急用。
来到服饰城,他朝着自己理想的服饰区走去,一路走去,颇有些回头率。
风尘气质干净,加上父母把他的颜值基因生的不错,让他也算是一位男神级别的帅哥了。
终于来到目的地了:风衣区。
风尘早就想卖一件风衣来穿穿了,最好再添上一个烟斗……
迅速浏览了一遍所有的风衣,心里有数了,默默的计算了一会,终于决定出自己要买的风衣了。
那是一件不算太厚的布衣制的灰色风衣,长度能遮到半截大腿,配送着一条灰色腰带,穿着尽显神秘。
好的,就是它了!
他买了两件同款的灰色风衣,留作换洗,再顺便置办了几条牛仔裤和休闲裤、几件衬衣,最后花了接近一千元,才打道回府。
路上进入超市买了几包方便面和一些零食,为了以防万一。
回到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