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仙侠修真>与妖齐行>第四十二章 血妖崖

“吾争,你个傻子。≧”宁何夕挣扎开穿破石的控制,纵身就要返回,以她的实力,穿破石跟萧三林根本不可能真正的阻拦。

而实际上穿破石根本就无动于衷,只是在她擦身而过时,却突然歇斯底里的大吼道:“你口口声声说吾争是傻子,就以他送你走的果断,真的会是一个傻子能做出来的吗,好,就算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那也是一个爱你到甘愿付出性命的傻子,你若回去,我绝不留你,只要你心里觉得能对得起那个用命活你的傻子!”

宁何夕移动的脚步停下,复杂的望向了后方爆而起的火墙,满嘴的反驳到了嘴边却又不得不咽下,是啊,她真的不敢辜负那个傻子,可是她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为她而死。

“吾争会保护好自己,我们先回宗门,我相信他会回来的,他可不是一个弱势的傻子。”萧三林轻声念叨,然后御风术狂卷风暴,向着东仙宗急掠去。

“吾争,打不过,要跑啊!”宁何夕奋力的喊出声,喊着喊着却笑出了泪。

风无情也深情,从不留下痕迹,也不带走一份刻骨的呼喊。

吾争元神之火熊熊燃烧,借着火焰突然爆出的威力,真的拦下了五龙,当耳中听到那道略带调笑又极为深情的喊声,憨傻的面孔露出一抹温柔的笑意。

“当我刚下山要去寻仙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会有出常人的能力,别人能做到的我也可以,起码有机会做到,别人做不到的,或许我也可以做到,只因为追求仙路的我和其他人是不同,在这条路上我也曾非常的自以为是,可真的下了山我才知道原来我根本没有那些天赋,没有那些能力,虽然花了不少的时间,可我终于认识到了,花果山外的世界没有一步成功是单纯的因为天资,而更多的却是因为坚持,一个傻子般在绝望中还守住不放的坚持,而这些都是一个人教会我的,那个人就是女、妖、怪!”

吾争停顿了一下,瞳孔内赤红的火焰烧出了一个红色的世界:“所以你们要碰她,就必须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火龙冲霄,灼伤着五龙的龙魂,吾争踏地腾空,踩着一头龙人的头颅,对着充满了敌人那片地域扬起了手臂。

“屠龙斩!”

天空一分为二,一边是乌云蔽日,一边是火焰滔天。

四条颜色杂乱的龙人被斩出重伤,龙鳞之上还有着鲜血与火苗跳动,凄厉的哀嚎起来,而龙覆云要好一些,虽然同样龙魂受创,不过却并未失去战斗力。

金龙长吟,天空东海之水喷洒,半边天的火焰被尽数浇灭,可火焰后的吾争却不见了踪影,想到那句随风飘来的女声,龙覆云突然张口吐血。

“打不过,就跑!”

“吾争,你他妈根本就不是一个傻子而是彻头彻尾的骗子!!”

愤怒的声音回荡九天,可那个被骂的主角此刻早已逃到了很远,浑身的伤势几乎伤及了根本。

吾争吐出一口热血,脸色煞白,当注意到后面再无追兵后,再无丝毫的气力,直接跌坐在了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龙覆云虽然跟那个龙人老九同样是九座龙魂台,可没想到实力强横了这么多,幸好女妖怪告诉我的保命绝学,否则真要死在那了。”吾争想想真的很后怕,不过一想起当自己按照女妖怪说的那样,打不过就跑时会把那个龙覆云气炸的样子,又咧嘴大笑起来。

“不知道他会不会被气死?”

吾争居然很认真的琢磨起龙覆云会有的反应,直到圆月高悬,才清醒过来,简单吃了一点干粮,翻身躲进了大树茂密的枝叶内,横躺在一根树枝上,静静的调息起来,金刚不坏体很灵性的黯淡了光彩,不引人注目的恢复起伤体。

当身体的恢复进入平稳后,吾争在寂静的夜晚中,仰望天空,透过枝叶,凝视着那轮永远皎洁美丽的月亮,一丝泪水浸湿了眼眶:“我好想花果山,外面的成仙路真的好累……”

月白光芒清冷的照在吾争身上,如同安抚受伤的心,在那月光的中央,隐隐有着一个猪头浮现,嘴唇仿佛挂着两根肥肠,深情的凝视。

“猪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看着我,我不会喜欢上你的,真的。”吾争很认真严肃的对天说道,那个虚幻的猪头很幽怨的散去,吾争被他那最后的目光雷得一个寒颤,不过也彻底忘记了悲伤与疲惫,会心一笑:“我真的在月光里看到了一头猪,哈哈,好开心的一天!”

笼罩在月光中,吾争沉沉睡去,夜色重新恢复了寂静,就连飞鸟飞过都是那样的无声无息。

吾争真的累了,他并不是适合在残酷世界挣扎过活的男人,他更像是一个单纯又长不大的孩子,习惯待在花果山,喜欢住在花果山,生活在那个近乎无忧无虑的独立世界,这一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当他醒来时,只觉浑身精神气爽,体内的伤势被仙根尽数抹平,体外的伤更是轻易便被恢复过来的金刚不坏体修复,当再次跳下大树,已是活蹦乱跳。

“该回宗了。”吾争舒服的伸个懒腰,然后挠头又陷入了尴尬:“哪边才是回家路呢?”

远处林间突然有惊鸟飞出,吾争扭头看去,只觉一股可怕的威压袭来,气息远胜龙覆云!

“龙人!”

吾争感知敏锐,掉转方向,急急逃走,身后之人被他这边的动作惊动,长啸一声,破空追掠,身形似箭矢飞射,迅的拉近与吾争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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