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老兵依然一动不动。
“老头子?”汉莫斯走上前,推了推仍然裹在熊皮里的老兵,这才发现他的身体已然冰冷而僵硬,更是早就失去了呼吸。
“老头子?”汉莫斯不可置信地又推了推,感觉就和推石头没什么两样。
“老头子!”这次,他大声地喊了出来,撑起他的肩膀死命摇晃,希望把他从梦魇中唤醒,可是,老兵依然闭着眼,没有一丝回应。
“千万别糟践了我们好不容易给你保住的小命。就像之前我们碰上的那头熊,以后有多远躲多远,熊巴掌可比马蹄子给力多了。”
蓦地,汉莫斯突然想起来昨晚老兵说的这两句话,难怪,难怪当时觉得有点不对劲,难怪,原来如此!汉莫斯这才反应过来。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老兵,已经死了。
汉莫斯低头,看了看依然像是在沉睡的老兵,又看了看面前高耸入云的山脊,一咬牙,就想将老兵背在背上。可是,耳边似乎又传来老头子那严厉的声音
“千万别糟践了我们好不容易给你保住的小命!”
“糟践,糟践。。。”汉莫斯反反复复地咬着牙念叨着这个词,犹豫了良久,才忍着泪水将老头子的尸体放在了地上,然后,拔出老兵那把奇形怪状的罗多克直刀,费力地在地上刨起坑来。
罗多克山地的泥土很松软,很好挖,但地面上厚厚的落叶与地底虬结的树根同样给他的工作带了了不小的难度。汉莫斯费力地将老兵僵硬的身体拖进坑里,然后用手将一捧捧的泥土和着枯叶盖在他的身上,完成了这一切,才拍拍手,站起身。
“老头子,这里山清水秀的,也算得上块好地方。虽然我背不得梅兰朵的祷词给你安魂,但有熊皮当裹尸布,熊掌当贡品,你也该满意了吧,这可是连一般的贵族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呐。”
说着,他又看了看四周,好像差了点什么。。。哦,对了,墓碑,没有墓碑。
找石头来雕刻是不可能了,只能用木头将就一下。汉莫斯找了根粗细合适的,挥起直刀就砍了下去。这种罗多克直刀虽然看上去像是铁匠打制武器剩下的边角废料,而且砍人的时候巨别扭,但砍砍树枝什么的倒是蛮顺手。然而树根和石砾已经将这砍刀的锋刃磨的坑坑洼洼,早就不复之前的锋利,这一下下的挥砍很快就让汉莫斯引以为傲的肱二头肌酸痛无比。
总算,他气喘吁吁地将那颗不粗的树砍倒,截下来的一根粗细均匀的树干插在了老兵的坟头,然后刨掉了一块树皮,露出下面白皙,就打算刻点什么,可是。。。
“老头子。。。。老头子的名字是什么来着?”这时候,他才发现,他原来都不知道老兵的名字!
“该死!”他抱着脑袋,拼命地回忆,希望能从平日的点滴里找到那么一丝线索,可是却一无所获。
“该死,该死,该死!”汉莫斯的眼角不争气地泛起了泪花,也不知道是因为焦急还是因为羞愧“老头子,你到底叫什么啊!”
就在他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的时候,突然树林间传来一阵悉簌的声响,汉莫斯赶紧抬起头,警惕地望着那个方向。
灌木丛被拨开,几个罗多克士兵走了出来。
“我们听到这边有声音,你是谁。”领头的开口道。
这里怎么会有罗多克人?虽然抱着浓浓的疑虑,但他还是学着老兵的罗多克口音答道,“俺。。。俺是南方军滴,来自莫兰村的奥多姆。”对于艾索娜等人来说,在诺玛镇的巡游毫无疑问是成功的,他们仅仅只是在城镇中住了一晚,第二天巡游的队伍就扩大了一倍。这些人大多是退役的骑兵与骑士,重新拿起了武器,守护他们的公主,而剩下的,则是退役骑兵或者骑士们的儿子
,为了寻求自己的爵位与荣光。虽然骑士也是贵族,但是这个爵位并不能世袭,所以,这些年轻人只能通过剑与盾替自己开创一片未来。
让队伍扩大不少的另一个要素就是紧紧尾随在后的商队。军队毕竟是一种高级暴力团伙,与他们一路,也不用担心遭到强盗的袭击。不过,这些人可不是什么正经商人,这些嗅觉灵敏的投机者们就像食腐的秃鹫一般,不懈地追逐着战争与死亡。说实话,这种生意以前沐也干过,大致就是拉点好吃的好喝的,以及其他一些士兵们喜欢的东西到军营里,趁着每周发工资的时候高价卖出去,然后以收废品的价格收购一些破烂铠甲武器以及领主不要的战利品,回去忽悠那些没见识的乡巴佬。更有甚者会从死去的战马身上割下肉来,做成烤肉或者风干肉转手卖给打仗的军队充作军粮,然后从中渔利。
不过,这种赚钱的法子后来不流行了,因为领主们见不得这帮满身铜臭的家伙白白占他们便宜,命令士兵把他们该干的活都干了。当然,商人嘛,作为大陆上脑子最灵光的一批人,自然总会有些歪点子。沐听说过一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连死人都没放过,结果败露以后被愤怒的士兵挂在马后面,成了营地地面的涂料。
嘛,虽然从人格与道德上,领军的大人物们并不喜欢这些家伙,但商队的跟随无疑有助于提振士兵的士气以及保障军队的补给,所以一般指挥官们也都默许了这种行为。
不过这些美味给高原上下来的蛮子实在是种浪费,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