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晨曦的第一道阳光洒向大地,整个世界都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紫灰色的夜衣渐渐褪去后,万物开始接受阳光的洗礼,鸟儿鸣唱着,鱼儿欢游着,美好的天空下,谁都不想荒废一丝一毫的呼吸。
落英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边摸着自己油乎乎半眯着的睡脸,一边懒洋洋地感叹:“哎,天怎么越来越冷了,我都变得这么赖床了!”
察觉到半晌都没人理她后,才知道屋里原来一个人都没有,自己果然又是最后一个起床的,她在心底无奈道。
都没来得及洗漱,落英就跑到院子里,她从小就是这样,早上起来只要看到身边的人都不在,一定会坐立不安,通俗地讲,就是依赖性太强了。
阿婆家的房子不算大,平时除了他和小孙子住在一间屋,只有一间房是空闲的,还是早年她老伴为了儿子和儿媳成亲才盖的,只是儿子儿媳去了外地很久都没回来,房间也早已落满灰尘,鲜少打理。如今落英师徒三人落脚后,她决定把那间房再清扫一番,没想到,打理一番后,房子看起来竟还算宽敞明亮,足够医师和扶弱两个人住下的,而落英,因为是女孩子家的缘故,就只好和阿婆挤一挤了。
落英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要去找师傅,这大概是习惯使然,从十四岁到十八岁的这四年间,她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去师傅家,等到练功完毕后,再跑回家吃早餐,只为了把爹爹给应付过去。拜个师傅,可真不容易,落英有时候会这样埋怨,可是,毕竟还是值得的,想到师傅的种种温柔和对自己的笨手笨脚无可奈何时,落英总是会美滋滋地傻笑起来。
她连门都忘了敲,直接就推门走了进去。
“咦,怎么没人呢?”落英歪着脑袋四下环顾这间老房子,房子就这么多大一点,在门口就能一览无遗了。
她失望地离开后,又回到院子里,阿婆正在洗衣服,她的小孙子正在一旁掰着黄灿灿的玉米粒。落英走过去,沉默着拿起一个玉米棒也象模象样地掰起来,她可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她一向活的真实坦率,敢做敢言,这一点是落英最颇为自豪的,也是她易于与人相处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阿婆注意到落英站在身边时,不觉吃了一惊,阿婆的耳朵不好使了,有时候连人走路的声音都听不到。落英咧嘴对她投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在晨光里显得格外可爱,充满着生命的朝气。
阿婆望着她的脸,眼神中满溢出喜爱之情,她一直觉得这个小姑娘与自己很投缘的,阿婆肩膀不好,她便会给她按摩,有时候阿婆身体的某个部位被磕碰到,落英也会自己给她上药,阿婆一直都很欣慰,这个小姑娘很有热情很有朝气呢!
落英收起笑容,露出了急切的目光,她问道:“阿婆,师傅去哪了,还有扶弱,他们一起的吗?”
阿婆的眼珠虽然变得深黄而浑浊,却依然闪动着矍铄的目光,皮肤上深陷的褶纹,明显是生命舞动过的痕迹,她的身体已经缩水,喉咙已经干瘪,但声线却依然饱满有力,她平淡地对落英说道:“我也不清楚哩,他们起的比我还早,不过不用担心,两个大男人在一起,还怕什么,小英啊,厨房里有玉米粥,还有酸菜叠饼,趁还热着,你快去吃吧!”
“唔,”落英轻轻点头,回应道:“没事的,我现在还没胃口,等会儿饿了再吃!”
她说完后再仔细回味阿婆的话,竟然意外地发现今天的早饭都是自己爱吃的,她认真地问道:“阿婆,你平时都会做这些早饭吗?”
因为听力不好,阿婆总要先愣一下,等在心里把落英的话都串过一遍后,她才抬起头来颤微微地回答道:“不是啊,是杨医师拜托我的,他说自己的徒弟喜欢吃玉米和酸的食物,希望我做饭的时候能考虑一下,我还寻思着,他有两个徒弟,到底是哪个徒弟喜欢吃呢?你喜不喜欢啊落英?”阿婆望着她,很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落英起初凝住眉头怔在那里,听阿婆仔细说完后,心中才豁然开朗,原来都是师傅的意思。可是阿婆既然当面问这个问题,她就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急匆匆地回答道:“没有啊,我还可以啦,大概是扶弱喜欢吃!”
“那个,我先去吃饭吧,怎么突然有点饿了!”落英自言自语着,其实她刚才心里激动地砰砰跳,估计脸也红了个通透,只好借个理由先闪为妙,说着,便把手中未掰完的玉米棒放回了木盆中。
阿婆见她急忙走掉,缓缓屈起嘴角,卷起袖管继续搓衣服。
落英草草吃完早饭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躺在床上,拿出那面一路随行的小镜子,对着镜中的自己,端摩来端摩去。我还很年轻呢,皮肤还是嫩嫩的,她捏着自己的小脸蛋在内心肯定道。
每个女孩大概都是这样,看到镜子的第一眼时不是在意自己美不美,而是在意自己有没有变老一点。因为,即便不是倾国倾城的脸蛋,只要青春无敌,自信不减,就依然可以拥有强大的杀伤力!更何况,我根本也不丑啊!虽然不算沉鱼落雁,但至少也算清秀可人。落英对着镜子,越发地着迷起来,因为心中想着喜欢的人,她便不知不觉中学会用对方的眼光来看自己,这样看着看着,便能找出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来,优点再放大一点,缺点再修正一点,一直这样下去,绝对会越来越完美!所以说,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美的,这句话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