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出现过,别的不说,去年还是前年,著名的‘临邑王玺’事件你知道吧?当时轰动了一时啊。很多人第一眼看的时候,都把那个东西当成了传国玉玺了呢。当然了,那东西肯定不如传国玉玺宝贵,但是称一声‘国宝’,不为过吧?”
其实这番讨论和陆五本来没半点关系,但是听到了“临邑王玺”这个词,他忍不住认真去注意这番对话了。
这个答复显然很犀利,因为一时之间,小刘居然想不出该如何回答。
“那可是电视拍卖会啊,也就是拿出来卖的。如果有人把那种程度的宝物买下来,镇店之宝就名副其实啦!”对方很得意的说道。
“你知道什么!”小刘终于回话了。“那种东西,要是收藏起来放在私下里自己欣赏倒也罢了,摆出去的话,后果很严重!”
“什么后果很严重?”这是陆五本来想问的问题,不过不等到他开口,已经有其他人为他代劳了。
“你知道不知道,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是很奇妙的,”小刘说道。“比方说,国有文物不允许买卖。可是什么是国有文物呢?那些不能移动的,比方说石碑、古建筑什么的倒也罢了。其他的东西,考古发掘出土的,建设工程和生产劳动中发现的,所有人不明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的。说明不了就是,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你的,完全就是自由心证。说你是,你就是,除非你能拿出这东西是你祖先收藏的证据出来——这年头,有几件古董能拿出这种证据的?也就是说,只要国家想要,你的东西就是国有的!”
“怎么可能?”有人问了一句。“我家里也收藏了一点,”说话的这位打扮平常。不过这个时代,哪怕中产阶级家里有那么几件文物也是寻常事情。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文物本身的价值罢了。“难道警察会上门来没收。”
“不没收,只是因为它没有这个价值。有这个价值的东西,就一定会被没收!比方说那个临邑王玺。要是藏在家里不公开,那倒也罢了。但是那么明目张胆拿出来拍卖什么的,保证没好下场!没收都是最好的结果了!那个玉玺,可绝对是‘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啊。”
“不……不会吧?”
“怎么不会,这还是好的呢。要是惹的别人不高兴,那就是一个妥妥的倒卖文物罪。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刘的态度严肃起来。“说真的,我不知道那个玉玺到底是谁的,那一天的拍卖也没卖出去。但是大家可听说那个玉玺有下文吗?”
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摇头。临邑王玺确实在文物收藏着小圈子里造成了一小段时间的轰动。但是却也马上没了下文。没人知道那个东西怎么了。
“那个,”这一次,陆五终于主动开口了。“你是说东西不仅会被没收,连那个所有者会被判刑?”
“肯定的啦!主要就是看政府想不想追究罢了。也许政府不想惹事,把东西没收了就完事。但是如果他们想追究,现在照样能把人拉出去,关上十年大牢!”...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