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我答应你
对于越来越全球化的现代社会,沟通是首要问题尤其是在外交上,尤其是在外交法律上,一个单词的差异,就可能带来巨大的后果。
哈佛大学前法学院院长罗斯科·庞德曾经对学生们说过“对法律的初学者,我头一条建议,向来是请他们买一部好的词典,并且请教它。”
一本合格,前面词典的意义非凡。
但是在九十年代初期,龙国使用的大部分法律词典还是来源于东瀛的翻译《英美法词典》。
年,岁的薛波还在政法大学读研究生,风华正茂,踌躇满志。
然而他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并不那么顺利,阅读外文书时,书店、图书馆都找不到好用的法律英语工具书,勉强用一本,由于都只是简单的对译词形式,而没有其法律涵义的详释,总是觉得词不达意,不得要领。
甚至于,有时还会遇到一些现在看来很是荒谬的错译。一个极端的例子是“a”,这个意为政治庇护权的世界通用的法律术语,龙国年宪法中将其错译成居留权,一错年,途经年、年、年三次修宪未有察觉,直到年修宪时才终得以纠正。
年轻的薛波意识到了缺失基本法律英语工具书暗含着的风险,用基本词汇、基本概念为基筑造起来的制度大厦,会不会终有一天因地基里隐藏着的无数蚁穴而轰然倒塌?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于是在校的薛波找到但是的司法湫隘编辑部的主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重新整合和编写一部完整准确的华夏法律词典,最好有多国翻译解释,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问题,语言和文化语境的翻译,还有华夏现代法律起步较晚,很多专业用词都要重新整理。
为此薛波被派去协助编写龙国第一部大型汉英法律词典,历时两年这部《汉英法律词典》出版,这本是完全将国外法律翻译成汉语,薛波利用逆向思维,将‘汉英’倒过来变成‘英汉’,‘汉英’将龙国的法律术语放到西方的语境下进行编写,术语单向翻译。
而薛波想要做一个逆向翻译,这样两种解释和翻译能够确保更多的主动权,所以‘英汉’这个概念就是以西方的法律术语为基础,翻译到龙国法律语境下。
撇开对英语系国家的法律完全陌生不说,所搜集的英文材料反映的内容也是千差万别,同样是英语文献,却有来自美帝的、英吉利本土的、马来西亚的、印度的、甚至非洲国家的,致使同一个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下表达的意思全然不同,换一个语境又总会看到其他语境下看不到的词汇。
这个工程量巨大,因为九十年初期国内对于西方英美法尚还知之甚少,薛波自然也难以知晓“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划分,更无从知道在西方国家哪些资料才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重新定位后,最初的一批稿子几乎全部推翻,割弃掉其中相当一部分不属于英美法内容的词条,重新整理,重新起步。
薛波与外文出版社的合同不得已一次次延期,关于词典的花费也难以遏制地增长。经费紧缺,工作陷入窘境,月末常常都是电话被停机之后四处筹一点钱再重新开机。
因为没有官方的资助,所以经费问题都要薛波自己想办法,他跟当时支持他的主任到处筹集,从较为著名的企业、律所、科研机构,找过拍卖公司争取拍卖冠名权,去涵英吉利大使馆、澳大利亚大使馆、国外基金会,甚至还专门给当时的美帝总统克林顿写信寻求支持。
然而社会对这部词典表现出了冷漠,几乎所有的努力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毕竟对于当时的龙国社会来说,法律还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
最后《京城青年报》攥文为他们谋得捐款多万元,美帝福特等基金会捐款万元,外文出版社预付稿费余万元。至词典出版之前,薛波以个人名义在外的借款已达多万元。
在九十年代,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著作工作在一件不足十平米的政法大学简陋的办公室,推门而入,四壁图书,中立书架,书架下紧靠书桌,留下两条过道虽只能容纳一人穿梭,却能伸至屋内每一位置。
至于壁架、书架可利用之处也统统都不令其闲置,钉一个钉子就能挂目录、备忘录,贴一张条还能指路,这些条的功能就如同大办公楼里的门牌,只不过办公楼里分出的部门,在这里都压缩进了这平米之内。把剩下的空间填满,最多还能容纳个人同时工作。置身其中,一眼就能看出,能把空间利用得如此充分,显然不在一朝一夕的功夫。
在这部四百六十多万字,收录词条多达四万五千万条,比东瀛出版的《英美法词典》多出三倍,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
在没有官方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元照英美法词典》终于要在年出版了。
而这部著作的背后,是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
在那间不足是十几平米的房间内,工作室前前后后共留下过多人伏案工作的身影。
除了部分法学专家,其他多数是从政法大、北大、人大等法学院招聘而来做兼职的学生。他们全情投入,废寝忘食,有时因工作忘了时间,楼门锁了,只得从二楼的窗口跳出来,有时索性就在书桌上一睡就是一晚上。
曾经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