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尘封已久的记忆>95 骑手在路上 一

为什么要远行?

也许,只有在路上,你才会感到快乐。

一辆山地自行车,花了我的2000块钱,买不起好的,就买了一辆便宜的;一个野外帐篷,远行的路上,帐篷是必须要准备的;一大袋食物与纯净水,为了不给骑行增加负担,不敢买的太多;在网上淘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用作防身,不担心遇到劫匪,害怕遇到狼群。

为了给这次骑行增添点色彩,买了一条红旗,在红旗上绘上自己的设计元素。准备了一只蓝牙耳机,在路上听听音乐,一个给力的耳机必不可少。

由于是第一次如此疯狂,有很多担忧,所以准备的比较充分,把所有能想到的方面做了大量准备。

出发的第一天,是个阴天。天上布满了乌云,我骑着自行车出发了。

前一百公里,感觉状态非常好。途中偶遇了同样是骑行的队伍,我加入到了其中。他们大多数是退休的老人,但个个体力相当好。连续骑个几十公里不带喘气的,比起他们,我自叹不如。

这些老人骑行的方向是北面,而我骑行的方向是南面。在一个三岔口我们分开了,在分开之前,一个姓杨的大爷对我说:“骑行的路有快乐,也有熬不住的时候,心态一定要好。”

在天黑之前,到了一个小镇上,肚子里感觉空的厉害。骑到小镇的尽头,才找到了一家小旅馆,把自行车放下后,来到街道上找饭馆吃饭。

这个小镇里饭馆也没几家,随便进了一家饭店,服务员微笑着问我想吃什么,我点了一份红烧肉加一碗米饭。老板很热情,亲自过来给我倒了一杯红枣茶。他跟我攀谈了起来,我喝着他倒的茶,跟他聊到红烧肉端到我跟前。

小镇的晚上异常宁静,大街上空空如也,只有我漫步在街旁,街上没有路灯,只有零星的几盏灯光从商铺里照射出来。

回到旅馆,遇见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子在吧台里看电影。她发现我进来后站了起来,对我微笑了一下。

“住店?”

我说:“已经办了手续。”

女孩子点了点头,对我说:“有什么需要打前台电话!”

我上了二楼,进到旅馆。打开电视,躺在被子上漫不经心的看着电视。

这时听见楼下有吵架的声音,我打开窗户,把头伸到窗外看是啥情况。

在夜幕中一男一女站在街的中央,目测应该是两口子,我关上窗户,又躺了下来,窗外的吵架声渐渐消失。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准备找个早餐店吃个早餐后出发。谁料那个漂亮的服务员告诉我镇上没有早餐店。在旅馆煮了一个泡面吃了后上了路。

调大了音乐的音量,让音乐与荒凉伴我而行。离开小镇后,进入到一望无际的戈壁,骑行的速度降了下来。骑了一百公里后,太阳很烈,尽管全副武装的很严实,但是皮肤还是感到很痛。在原地找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支起了帐篷。

比起外面的炙热,帐篷里虽然闷热,但是感觉还是凉爽了很多。从包里掏出食物与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打开准备的小风扇,瞬间有了一丝丝凉意。把音乐放到最大,躺在软软的垫子上,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糟了,这么快就遇到了狼群。在不远处一群狼正在浩浩荡荡的向我靠近,我看着手中的匕首,瞬间有些无能为力。它们饥肠辘辘,嘴角流出了垂涎已久的渴望,我挥舞着匕首大喊,试图通过呐喊吓退这些没有人情味的家伙。

领头狼一个飞跃扑了上来,一口咬住我的脖子,我的鲜血瞬间pēn_shè了一地。

我大汗淋漓的从梦里醒了过来,赶紧寻找包里的那把匕首。找着找着好像是回到了真实的世界里,摸了摸我的脖子,并没有被伤害过的痕迹。

走出帐篷,一股热浪袭来。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冒着滚滚热气。我大口喝了一口水,眼睛里露出了一丝坚强与霸气,我今天就是来征服戈壁的。

必须得尽快赶路了,早点骑出戈壁滩,才能摆脱枯燥与无味。

骑了不到五十公里,随着一声巨响,我的坐骑纹丝不动了。车胎终于扛不住了,它用爆裂的方式向我提出了抗议。我懊恼的对着远方骂道:艹,什么鬼!

掏出补胎的工具蹲在原地开始挽救这种不幸,不到十分钟,全身被汗液浸透。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车胎终于补好了。

重新上了自行车,向着远处前行。

天渐渐黑了下来,一轮夕阳挂在天边。看来只能停下车的步伐,等养足精神后再继续努力。

重新支好帐篷,找了一些石头在帐篷周围进行了固定,防止半夜被风刮走。把自行车固定在帐篷上,要是有大风,连车带人一起刮走也行。站在帐篷前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这种荒凉存到相机里的时候,显得非常美好。

带的充电宝电量已经不多了,不敢再使用电子设备。那就索性闭上眼睛睡觉,一天的疲惫让我很快睡着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被冻醒。温差太大,白天的高温荡然无存,不得不掏出棉衣盖到身上。

准备一觉睡到天亮,但是死活又睡不着了。起来走出帐篷,感到一阵凉意从头凉到脚。点上一支烟,坐在帐篷跟前,望着漆黑的一片,孤独与凄凉涌上心头。长时间的穿梭在人堆里,突然这么安静,真有点不适应。

在这茫茫戈壁的夜空里,更像是一种你与戈壁的较量,它在用它的冷漠打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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