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的另一端是个商业广场,那里的流浪歌手边弹着吉它边唱歌,歌声中略带嘶哑和沧桑,却唱着充满希望和斗志昂扬的歌曲,歌声传到她的耳中,让她想起自己曾经的过往。那时曾经激情澎湃,热情昂扬的自己,对生活,对梦想充满了无限的激情和希望。然而几年下来,现在已经被打磨掉了棱角,失去了光芒,她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坚持下去,她有些迷茫了。

可是不坚持下去,那自己坚守了五年的光阴又是为了什么?她已经27岁了,那些与自己一般大的同龄人,要么已经成就了一番事业,要么已经升级为贤妻良母,而自己却是一事无成。难道让她就这么放弃?她不甘心!想当初她也曾经红极一时,不!应该只能算一瞬才对,她刚签约到公司时,也有出过一首新曲的,只是……,要她放弃原则走下去,她真的做不到。

最主要的是她的心里还爱着一个人,即便记忆中的那个人不爱她。

多年不见了,也不知道他如今长成了什么模样,是否已经成家?倘若哪天走在街上碰到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认得他?又或者他是否还认得她?其实她已经想不起来他原来的模样了,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一场车祸,让她忘掉了他的容颜和姓名,却没让她忘记心里一直住着一个,曾经她青涩的爱着的那个少年!他现在还好吗?

人到了逆境之时总是难免胡思乱想,也越想越远,越想越多,凌菲儿对自己轻笑一下昂起头来,45度角望天,并眨了眨睛然后轻轻闭上,举起右手食指抹了抹掉差点滴落的眼泪,再深呼吸了几下鼻子,平复了自己的情绪。对自己道:“想那么多做什么呢?公司不再续约了也好,以后再也不用被人欺压着过了,也不用提心吊胆得担心哪天又在公司里罪了谁,自由自在的做回自己多好?”

再次深呼吸了一下,然后往那个流浪歌手那里走去,“我可以借你的麦唱两首吗?”

看着漂亮的美女一脸灿烂的笑容对着自己,别说是唱两首了,哪怕是十首百首他也愿意,不但借了麦,还弹着吉他为她伴起凑来。凌菲儿唱了两首现在不太流行了的轻松歌曲,一首是“我在乎”,另一首是“不放弃梦想”。这两首代表了此进她的心情,在乎梦想,不放弃梦想。

反正她在这行已经坚持了五年了,虽然没再红起来,但是要她重新去做别的行业她也不会,那就继续坚持下去吧,这是她胡思乱想完之后的最后决定。

她的歌声不会高昂的激动人心,却很清新悠扬,听进人的心里感觉绵长久久不熄!打动了过往的人群,为她停下了脚步,静静聆听,曲子唱完后,纷纷为她鼓掌。

“没想到你唱的这么好!”那流浪歌手接回麦克风笑道。

凌菲儿淡淡一笑回他,“你唱的也不错,加油!”

歌唱完对流浪歌手和围观的众人挥了挥手离开了,脚步也变得轻松了许多,不再悲观压抑了。

不过几天之后凌菲儿又要开始为生活烦恼了,这次她一次**了三个月的房租,不然她怕自己收着不小心花完了,连房租都交不上,到那时就真的得去睡马路边了。至于日常生活费用……,唉,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把剩下的钱数了数,只剩下五百多块钱了,这是公司自己解约后,把剩下一个多月的违约金赔给了她。因为她没能为公司赚到钱,公司给只了最低的基本公资给她,也就两千多块钱。

看来得出去找点事做才行了,可是怎么找呢?自己在这个城市没朋友没人脉的,有谁能帮自己?

没了合约限制,凌菲儿想去跑夜场,但是找了几天都没找到,不是人够了就是她的风格不适合人家的酒吧。

钱,又再次花掉了一些,现在她有些抓狂的躺在床上,正在翻来复去的烦恼着。这时电话铃响了,拿过来接听,“喂,哪位?”

“菲儿,我是林红姐,你有没空到我家来一趟?我有些事要跟你说。”林红那边说

“哦,是红姐呀,有空有空,你家在哪?我现在过去吗?”一直以来林红姐都帮过自己不少,自己平时没办法报答她,现在既然她找自己有事,那自然得要过去的,她立马回答道。

“那行,你有空就现在过来吧,一会我把地址发你手机上,按照那个地址就能找到我家了。”林红说。

“嗳,好!”

一咕碌爬起身换好衣服,拿起自己那个破旧的帆布包包便出发了。

叮咚!叮咚!到了林红姐家,按了门铃,约一小会门便从里面开了,开门的正是林红。

“红姐好!”凌菲儿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进来吧!”林红让了个位置招呼她进屋。

凌菲儿打量了一眼,林红姐的家装修得还挺时尚的,风格虽是简约形的,但是材质都是国外进口的家具家私。

刚把门关上,一只白色长毛的萨摩耶小狗摇摇摆摆的跑了过来,林红一把它抱起来道:“小宝贝,又调皮了,来跟菲儿姐姐打声招呼。”

那小狗果然听话的下来走向凌菲儿,对她伸出了一只小手,呃,是狗腿。

“呀,真可爱!又听话!”凌菲儿一边惊讶,一边伸了手去跟小狗握了握。平时她并不喜欢小动物的,但是看到它这么乖巧听话,也忍不住在它的脑袋上摸了摸它几下。

“还行吧,也只有家里来客人了它才这样子,平时可调皮了。坐吧!在我这不用那么客气,随意些。”林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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