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青春校园>都市盗梦者>第五百七十八章 生相守 死别离
过,对于这件战甲,项羽却是运用上了当初他生前制造嫁衣神功所需的战甲的方式,直接吸纳了无数个鬼王级别的鬼修,将他们抹杀神智后,通通的打入到了这件还没成形的战甲之内,用这些鬼王的灵体,在经过无数次的压缩之后,直接就化作了战甲的材质,慢慢的将战甲给锤炼成形,并在最后,强行分裂出自已的一缕神魂入驻这件战甲之中。日日夜夜的用蚀骨冥火将那些鬼物所炼化出的精纯元力打入战甲之中,足足用了六七百年的时间,方才将这件战甲给完美的炼制的出来。

炼制成功了之后的这件战甲,不但在防御上面给了项羽一个天大的惊喜,可以防御各种各样不同属性的能量攻击不说,其战甲自身,更是如同一个活物一般,甚至可以随他一块修行并增长着自已战甲本身的威力。

项羽不知道的是,他这么一通炼制下来,却是完全符合了修行界里面,那些本命法宝的炼制方式,倒是让他误打误撞的炼制出了一件和他神魂紧密相联的本命法宝出来。这件战甲,也算是一件极为难得的成长型的法宝了。

在项羽的心中,本是打算让这些战甲陪他一起再度征战天下,在神州大地上再度的掀起无数的风浪的。可惜的是,他的大楚复兴大计还没开始,就已经先行怼上了拥有着打神鞭的这名神秘女子,在人家打神鞭的再度强力一击下,再怎么强的防御,都抹杀不了它本身是由无数鬼物所融合而成的这个本质,一击,只一击过后,这件寄托了项羽无数希望的战甲,就已经被消融得一干二净,连一块残片碎屑都没有给项羽留下。

这件战甲,和项羽是神魂相通,双方之间的联系可以说密切的很,战甲被毁之后,项羽也不好过,此时的项羽,整个人就好象遭受了无数道天雷劈过一般,整个人昏昏沉沉就不说了,灵魂方面的损伤,更是令他的脑袋,就好象要炸开了一般,强大的痛楚,要不是项羽硬是咬牙忍了下去的话,恐怕换个人都会痛得在地上连续打滚痛叫惨吼也不为过。

可是,这西楚霸王项羽,他竟然就硬撑了下来,就这么冷冷的在那里强行忍受着战甲毁掉后的精神方面的反噬,巨大恐怖的脸上却是一丁点的变化都没有。还是那么的吓人。

“贱婢,你杀我兄弟,毁我法宝,今日将你神魂俱灭,也算是应有之事,看在你即将消失的份上,本将军就原谅你的这些行为,这件宝物,发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一件大大有名的神道宝物了吧,如今它可是无主之物,从今天起,这件宝物,就是本将军的了……”!

这个神秘女子的真实修为,其实要远远的强过一般的鬼帝境界的鬼修,只不过她在这打神鞭中渡过了无数年的岁月,外界又恰逢进入了末法时代,得不到灵力能量补充的她,现在的实力别说是什么鬼帝了,就连最普通的鬼王,恐怕都要比她历害的多。

那怕她有这打神鞭在手,那又如何,这项羽可是战场上的老油条了,战斗经验丰富无比,早在交手之初,对方就已经看出了打神鞭的神奇这处,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和他硬接,接下来在损失了两件鬼道法宝的同时,也终于捉住了一个上好的机会,直接用蚀骨冥火将其围困了起来,并在那里不住的用蚀骨冥火对其炼化了起来。

“原本,这打神鞭的能力,在对付鬼神方面,竟然也不是万能的,原本我一直都想错了,秦郎,妾身要走了,这一点真灵,是你当初从自已的灵魂之中分离出来打入到之打神鞭中用来保护我的,如今我就将它交还于你,此獠凶猛,妾身不是他的对手,秦郎快逃,说不得,你我今日在这里,又要做一对绝命鸳鸯了……”!

被项羽的蚀骨冥火给围困住了之后,在其中被冥火不住的焚烧炼化的这名女子,在感觉到了这些火焰的强大后,在自知必死的情况下,直接就萌生了死志,在其轰然自爆之前,秀口一张,一道黄芒自她的嘴中射出,直接就穿透了火焰的包围,进入到了在地上自努力爬将起来的秦观的眉心位置。

在看到黄芒进入到了秦观的体内后,这神秘女子终于心中再无任何的牵挂,在那里双眼一闭,整个人直接化作了一团耀眼的烟花,强大的冲击波,直接将项羽给逼退了足有数百米的距离。这个名叫蕊儿的神秘女子,在最后的关头自爆,其实是想要替秦观争取到一此逃生的时间的,只可惜她还是小瞧了这项羽的实力,自已白白的做了牺牲不说,更没有想到这秦观在接收了这团黄芒之后,整个人直接就傻在了那里,要不是秦观的身上有一团黄光保护的话,就刚刚他们战斗的余波,就可以将这秦观给杀死无数次了。

退后让过了对方自爆威力的项羽,马上就以瞬移一般的速度,再度折返了回来,并伸出手来轻轻的在空中接下了那根正急速坠落的打神鞭。此时的项羽,脸上全都是一片激动莫名的神色,嘴里更是在那里不住的开怀大笑着。

“哈哈哈哈,打神鞭,怪不得这么历害,本将军的这两件法宝历害如斯,竟然也没能在你的手下走上一招,原本你就是传说中的神道圣物打神鞭,哈哈哈哈,有了这打神鞭在手,这天下鬼修神道,岂不是任我宰割,我看这天下,还有谁敢再阻拦我重新夺回这锦绣江山的脚步……”。

就在这项羽志得意满的在那里握着打神鞭仔细打量的同时,下方的秦观的脸上,也逐渐的产生了变化


状态提示:第五百七十八章 生相守 死别离--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