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了的张志,果然,想借助长途汽车逃离这个众志成城的城市,而且已经偷偷地坐上了开往广州的汽车里了……
每一趟出站的汽车,平傃他们都要上去看看的。
这种亲自进行汽车出站前的最后的把关,完全出自她的感觉、认真和责任。
她的鹰式的锐利锋眼,以及对张志体貌特征的把握,还有那个神奇的第六感觉,决定了平傃的胜利。
当她走上那一辆即将要发车出站的长途汽车的时候,司机极为反感的愤怒吼叫:“快点快点!不要耽误了我们正点发车!”
平傃不急不慌,仔仔细细的浏览扫射着汽车里出行的人们,因为大家都是便衣,司乘人员又不允许乱议论,因此没有人注意到平傃的逡巡目光。
没有人观察到,当平傃的双眸,定凝在近处了时候,其实,眼角的余光,已经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目光闪烁的男人,她静静观察了几下,心里不禁狂喜……
但是,平傃沉静着,开始绝对不动声色的继续往汽车尽头缓缓的挪动着脚步,脸上也开始现出焦急的神情,嘴里还或小声或大声的一句一句的喊叫:
“豆……?……豆……豆!”
就仿佛她是个寻觅者……
一个被丢弃了自己的孩子或者宠物狗一样的焦躁的疲惫的母亲似的,悄悄地接近了那个可疑男人。
彼此咫尺之间的时候,平傃突然拿出平日审讯人犯的威慑大嗓,高声厉喊:“张志!”
只见那个可疑男人,几乎不假思索的应声答道:“到!”
也就是在他答到的刹那间,平傃的手铐已经“咔嚓”一声,死死的扣住了这个张志的两肢手腕上,因为他恰恰正好将自己的双手紧紧的抓住前面位置背面的扶手上……
后来查清,这个张志身上,还携带的有一支子弹上膛的“七七”式手枪和一把锋利的匕首。
之后,年青刑警们纠缠着叫平傃谈经验的时候,平傃平淡说道:
“张志,是个退伍军人出身的罪犯,在毫不防备的情形下,突然听见有人高叫自己的名字,便习惯性条件反射般地,应答了一句,必然也就暴露了自己身份啦。
不过,我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那么强烈表现出来……竟然还高喊:到!
……的确是叫人感觉不可思议的。
看来,他在部队的时候,一定还是一个守纪律的好战士。”
当然,这样的侦破事实,对于平傃来说,简直是数不胜数的。
事过境迁,平傃也就早已淡忘了。
不过人的感情还是剧烈的,在平傃记忆里,恐怕只有第一次历经枪战便荣立了三等功的那次成功侦破遭遇战,是最让她惊喜和亢奋的。
再后来得奖立功,几乎也就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即使得的是一等功勋章,也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隔了快二十年了,却叫一个方晟剥夺了她应有的平静、喜悦和未来希望的生活,平傃难免怨愤这种情感的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