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燕子城迎来了又一个进出城的小高峰,城门守卒少不得借此盘剥捞外快,大多数卖了东西出城的农人和急着进城投宿的旅人也只能忍气吞声。
这座小城在上京城东南面,相隔八百里,虽说日夜疾驰两日可到,可又并非在紧急军情的驿道上,也就只是。因为有八百驻军,主管民政的县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看军营脸色,就连城防营亦是握在驻守本地,号称吴将军的那位校尉手中。
此时此刻,从进城的一拨旅人手中讹诈了一串钱,一个矮个军士曾兴高采烈地在手里扔着玩儿,突然就只见不远处有一行车马过来,顿时眼睛大亮,打了个呼哨道:“肥羊来了!”
然而,他话音刚落,后脑勺就被人狠狠拍打了一下:“给我闭嘴!蠢货,擦亮你的眼睛,看看那跟车的都是什么人!”
那矮个军士使劲揉着后脑勺,正在腹诽那队正的倚老卖老,可看清楚来人之后,他就不由得收起了那点贪婪的小心思。随着那一行车马的渐渐靠近,就只见统共两辆马车,前头一辆是清油车,后头一辆则是黑油车,而随行的则是二三十个汉子。
寻常商队也常常会有那么多人,可怎么也不可能人人骑马跨刀!更何况,马上骑手个个体格骠悍,精神十足不说,就连那一匹匹马亦是膘肥体壮,分明都是一等一的军马!
能有这样一行随从,前头那辆看似只是寻常清油车里坐着的主儿,摆明了非富即贵!
看都不看其他进城出城的人,队正已经是一溜小跑迎上前去,可他还没到马车前,就被头前一个侍卫横刀拦住。他连忙满脸堆笑地说:“卑职是城防营第三队队正,如今天色已晚,城门关闭在即,所以为免耽误贵人的功夫,特意来迎候……”
还没等他说出下一句话,车中就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把路引给他。”
闻听此言,那队正方才如释重负。在城防营这种地方,最怕的就是某些骄横跋扈的贵人仗着身份根本不出示路引,出了事情却要他们这些小人物顶缸。如今这车中人既然还讲道理,那就好办多了。眼见那拦路的护卫拿出路引面无表情地递了过来,他慌忙伸出双手接过。
可入目才扫了一眼,他便面色大变,原本就略躬着的背,此时此刻更是完全佝偻了下来,弓得犹如一只大虾米。
“原来是霍山郡主路经燕子城,卑职立时让人清道让路……”
“不要太兴师动众,快点让我们入城才是正经!”
“是是是……”
车中发话的越千秋长长舒了一口气,非常庆幸不用打起车帘和人说话。最恨坐车的他现在恨不能一整天就窝在车里别出来,免得多一个人看到他眼下的尊容。别说是他,就连一贯上窜下跳最是活络的小猴子,这几天也完全蔫了,整日哭丧着脸。
他再次瞥了萧敬先一眼,就只见人一眼看上去仿佛淡妆素抹,看不出任何修饰痕迹,眉眼精致如画,女子的纤弱阴柔展露无遗。要不是他这几天已经看惯了,真的认不出来。
他甚至很怀疑越小四如果站在这里,是否能认出这家伙来。萧家人的化妆功夫实在是太恐怖了!就那么几个瓶瓶罐罐的东西,媲美后世整套整套的化妆品!
最重要的是,萧敬先上身一件石青小袄,脖子上是一条貂皮围脖,下头穿着盖过了鞋面的雨过天青色百褶裙,仿佛一点都不别扭,他简直打心眼里服了这个疯子。
天底下有几个人能猜到,大名鼎鼎的昔日妖王,现如今竟是女装出行?
可你女装癖别拉上我啊,我这一身都快穿得要发疯了!
小猴子扯了扯袖子,终于忍不住结结巴巴地叫道:“郡……郡主……”
萧敬先微微一笑,见小猴子满脸可怜巴巴,他这才淡淡地说:“忍着点,习惯成自然。”
习惯你个头,这种事如果能习惯,天底下就没有不能习惯的事了!
越千秋气得随手拿了个橘子就朝萧敬先扔了过去,结果人轻轻松松接住不说,还慢条斯理地说:“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大燕虽有橘子,但不好吃,这是和南朝互市才有的一等品,要扔扔别的,别糟蹋了好东西!”
听外头的人声,知道如今已经正式进了这座燕子城,越千秋纵使有千般气恼,也只能暂且憋在心里,此时索性硬梆梆地问道:“进城住哪?又是和之前一样,包下一整座客栈,生怕别人不知道霍山郡主到了燕子城吗?”
“没错。”萧敬先微微一笑道。
越千秋一看人那脸上满满当当写着你懂的三个字,顿时闭上了嘴。
他们已经出来五天了,每天清晨出发,傍晚投宿,算下来一天要走一百多里,除却在算准前方没有城池的时候才会露营,已经算是很快了,但和日夜兼程赶路还是没法比。
然而,上京城那边估计能瞒住三五日顶天,这会儿肯定已经捂不住消息了,只要上京城六百里加急通知各处交通要道,他和萧敬先的图像很快就会和严诩他们一样撒遍各处。
严诩等人也是因为那些影子图形的关系,走不了太快,毕竟这又不是在南边的大吴,没有驿站可以给你随便换马,大白天在官道上不要命地打马疾驰也极其惹眼,所以这就注定了两拨人都只能用隐秘安全却又缓慢的渠道南归。
在这种情况下,一路缓缓而行,踪迹有案可查的霍山郡主萧卿卿,最不容易惹人怀疑。
可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