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王陵轻轻的叫喊着,夜已深,他怕吵醒了他们,于是慢慢往前在地上摸索着。窗户外,那雨点声依旧很大,王陵忽然有些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一年之前他还是那个落魄的王记子弟,在这短短的一年内,他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以至于都来不及细细去回味。
小时候他最是喜欢这样的雨夜,在绍兴外祖父家的那间院子里有一座小亭子,曾祖父喜欢在那里泼墨山水,他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在最淡的笔墨之间找到人生的真谛,于是乎每天他都需要被安排至少练习三个小时的书法和绘画。
那时候的王陵心中虽然拒绝,可他却不得不遵守着大人的意见,可是他有权利画自己想画的。在那个典型的江南小镇,有着数不清的中国风,亭台,楼阁,河流还有乌篷船,绍兴的人文足以具备培养出画家的潜质,可他最爱的莫过是画风雨。
风雨是变幻着的,风是无形无相的,而雨则是瞬间而逝的,可以说这两者都是没有本体让他照着临摹的东西,他却一画就是十年。十年过后,他的风雨已经能够在宣纸上灵动的跳跃,单是看着那画便觉得可以感受风的方向、力度,雨的大小、温度,有人后来问过他,如果他不去干海盗,那么他最有可能成为什么,王陵答曰:一个画家,一个只会画风雨的画家。
在他的眼里,风和雨都是有生命的,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那个女子,那轻轻的一吻便觉得是终身,她是那般的独特,她又是那般的普通。李鑫的独特在于她的思维和处事方式,在世人眼里,她不出格,是一个有着良好家教的大家闺秀,就如同书中描写的那些摆弄着书画的大小姐,温文尔雅。
若不是那场变故,或许她会和多数闺秀们一样,选择上流社会,嫁入门当户对的家庭,然后相夫教子,就此过着让人羡慕的一生。
这个机会,时至今日,她还是有的,那条回家的船上已经有了她的名额。只需顺着洋流,她的人生终究还是会如同被事先设定好的那般继续走下去,但是她没有,再临行前的那一刻,她跳了。
这一跳,并不光是因为爱情,从她的眼里,王陵读到了一丝不羁,那种对于世俗的不屑让他不禁开始佩服起这个女人的大胆。一个书香门第接受正统教育的女子却甘心和这些五大三粗的男人们挤在这风雨飘摇的黑暗里,这份勇气,又怎能不叫他心生敬意。
“不冷吗?”他站在她的身后轻声的问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嗯?”那个女人终于是回头了,原来在空气中他嗅到了她的味道,李鑫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这股味道曾经王陵在别的地方也闻到过。
“把你吵醒了嘛?”她压低着嗓子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闷得慌,想在这里透个气。”
“何苦呢,你本不该来的。”王陵转过身去,在这里,汗臭味与那淡香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不是她吃不了这个苦,而是心疼,在他的眼里,李鑫就是该呆在属于她本来该待的地方。
“那我该去哪里?”她说道:“我没有家,与其回到那个空荡荡被抄了多遍的屋子里躲着哭泣,还不如和你们一起纵横大海,至少这样我还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一种漠然的心疼涌上王陵的心头,他想抱一抱这个女孩,她离着他是那么的近,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把她轻轻揽入怀抱,像一对恋人那般轻轻的互相依偎。这种感觉太好了,爱情的冲动在刺激着他的大脑,反复的在对他说:来吧,勇敢一点,抱住她,她就是你的了……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那样的去做了,伸出手的那一刻很不巧,一声突如其来的炸雷伴震得整个屋子都在晃动,刹那间,一道明亮的撕开了黝黑的天空,就连这进不了的光的小小窗户都被照得一片雪白……
那一刻,借着这光,她看见了他的手,她有些感动,许久以来,这个腼腆内向的男人终于是愿意打开自己的胸怀了。
“我靠!”一声吼叫踹来,老皮刚才正在做着美梦,化身为战士的他身着迷彩在丛林深处正在厮杀,忽然间一枚手雷不知道怎么的就滚到了自己的脚下。爆炸声如约传来,这家伙愣是给吓得直接窜起一米多地,等到他落地的那一刻才明白炸醒他的是雷声。
透光那闪亮,他看见了那里站着那两个人,王陵的手比闪电还要快的缩了回去,李鑫也马上就重新转过身在那不停得揪着自己的头发来回搓动。等到他明白自己搅和了人家好事的时候,已经晚了,只能抱歉的摸着脑袋道:“没事没事,你俩继续,我什么都没看到……”
“能有啥事啊?”王陵怕李鑫有些下不来台,因为这时空气里可是弥漫着各种笑声,原来他们都被那一声雷给惊醒了,它的动静有些太大了。“本来就是革命同志在讨论斗争路线而已,老皮我警告你以后说话注意点自己的身份啊!”
“是是是,您是船长,您是领路人,小的啥都不知道,是吧诗人老郑。”他随口那么一说,再一撇,好像他的隔壁也没人了,他明明记得郑九五就是睡在这里的,再那么四下一搜索,确实是没人了,他立刻紧张起来道:“喂,你们谁看见老郑了?”
老郑没了,这个瘟神总是会在一些特殊的时刻玩一些特殊的事情,虽说这种经历不是第一次,但是如此的黑灯瞎火少了一个人总是有那么一些让人觉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