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后,珍妮继续在寻找合适对象,瑞秋?汤玛斯小姐即将嫁给意中人,安作为比赛的第四名和那位三朵大丽花的上尉军官定了婚,连玛丽?胡素也找到一位中士即将结婚。
我们家成了全镇关注的中心。许多朋友络绎不绝来我家道喜。一向有些吝啬的胡素夫人还送了我一盒胭脂,夸我说:“这孩子我从小看着就不一样,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啊!”嫁给男爵算是去做大事业吗?我僵硬的扯起嘴角做出幸福的笑容,嘴里用千篇一律的词感谢大家的祝福。
马蹄声在门外响起。汤玛斯男爵夫人器宇轩昂的走进门来。众人连忙告辞,胡素夫人闪着八卦的眼睛想要看看究竟,我赢了汤玛斯小姐,男爵夫人该不会是来兴师问罪的吧?“出去。”男爵夫人威风的一声令下,胡素夫人吓得一缩脑袋,连忙逃出去。
妈妈紧张的搓着手,陪着笑,问:“夫人可有什么吩咐?”
男爵夫人冲外面招了下手,立刻,女仆提着大箱子从车上下来,砰一声把箱子摆在我们面前。“这是……?”妈妈和我面面相觑。
“既然你家辛迪要去帝都参加选美,不能让她丢了阿尔镇人的脸面。这里面是我当年选美时穿的衣服,辛迪拿去穿。”女仆打开箱子。
“哇!”妈妈发出一声重重惊叹。箱子里面是一件红色的礼服,即使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布料仍然闪闪发亮几乎找不到褪色的地方,艳得象火一样,连我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光滑极了。“肯定是绸缎做的!太豪华了!我这辈子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料子。”妈妈的手不停的在礼服上摸来摸去。确实,连男爵夫人现在身上穿的与这件礼服比起来,无论面料、手工、款式都远远不如,果然是帝都名裁缝出品,不同一般。妈妈已经急不可待叫唤:“辛迪,快穿上让妈看看。”想要过过眼瘾,说完很不好意思的瞧了瞧男爵夫人的脸色。
男爵夫人点头。我拿起礼服就要回自己房间试穿。“就在这儿换。”男爵夫人命令。我很尴尬的看向妈妈。男爵夫人根本不容别人拒绝:“现在给我脱。”妈妈连忙跑去拉紧窗帘,还把双胞胎赶鹅一样嘘出去。
我红着脸不肯把外衣脱下来。男爵夫人从箱子里抓出几件漂亮得过了头的内衣丢给我:“全脱了,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钱,脱。”我尴尬得不得了,光着身子应男爵夫人的要求在她面前转了两圈,男爵夫人很仔细的看,让我感觉自己象砧板上被拔毛的家禽,被男爵夫人苛刻的点评半天后,我终于蒙恩获准穿上衣服。
红礼服不很合身,有点短,胸口和腰部挺紧,我骨架比娇小的汤马斯夫人大一号,这一点很不符合马尔斯的审美标准。但妈妈已经惊叫起来:“辛迪,你太美啦,太高贵啦,太……,简直象皇后一样!”妈妈,你太夸张啦!男爵夫人用挑剔的眼光上下看了两眼:“凑合能穿。”妈妈乐得一个劲向男爵夫人道谢,又要我把箱子里的其他衣服也试穿,有一件日常装,一件骑马装,还有一双极具梦幻色彩的鞋子,简直象水晶做成的一样晶莹剔透、闪闪发亮,总之,全都华丽丽,我一阵好忙。
男爵夫人坐在沙发里静静看着我:“本来打算这些衣服留给瑞秋大喜的日子穿,看来她没这个福气。”
妈妈听了心里过意不去:“对不起啊,夫人,我也没想到这丫头会不识好歹抢了男爵小姐的风头。”
男爵夫人摇头:“瑞秋?我知道她选不上才让她参赛的,她有婚约,我就是让她体验一回我当年的经历,让她知道她今天的好生活来之不易。阿尔镇人不可能把一位贵族小姐选成阿尔之花,你们明白?”
选美大赛是平民心中的希望。一位平民的女儿翻身成了贵人,才附和大家的审美。男爵夫人是大明白人。
“而且,瑞秋就是个乡下姑娘,没一点大气,让她去帝都和大城市来的女孩子比赛,才丢我的脸呢。”男爵夫人对自己女儿直摇头。然后,她看向我,骄傲的说:“我也不指望你能拿到我当年的名次,”男爵夫人扫了妈妈的脸色一眼,“竞争激烈着呢,那是把全天下最美的淑女集中在一起,那盛况,你们没见识过,说了也不信。”
妈妈嘿嘿笑:“我也没那么高的要求啊。”
“没志气!还没开赛呢,自己先怂了。”男爵夫人白了妈妈一眼,很鄙夷,问我:“辛迪,你有大志向没?”
“我?”其实我也没有,怎么都是嫁个男人,伯爵、子爵、男爵,哪怕他是个公爵,都是肩膀上顶着一个脑袋,只要那个脑袋还在,真没什么区别。“我比不过人家。”我老实说。那些人里,没有人值得我去奋斗。
“过来,孩子。”男爵夫人朝我招招手,我靠近过去。男爵夫人捧着我的脸,两只苍老的手重重压在我脸上,以至于让我觉得疼,我木然望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却在怜爱的向我笑。
“孩子,你以为你是要嫁给一个爵位和一笔奖金吗?不,你是要嫁给一个男人,一个英雄男子!凡是能得到钻石勋章的战士,无一不是一次次从尸山血海中闯过来的真英雄,这些人早都把什么都看透了,心比钻石还硬,世界上再没有任何艰难能够阻挡他们。当他们重新回到民间,就像从地狱里重返人间一样,他们会特别珍惜生活,珍惜他们拥有的一切,而你,就会成为他们最珍惜的部分。你能想象出在那种珍惜下有多么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