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内廷以及王公贵胄的府邸,同样离不开上好香料支应,每年的莞香采办,都是广东市舶司提举太监一项重要工作。
从制度上,承担莞香采购业务的都应是衙役,但大明立国时的制度影响,让百姓和衙役之间的区分很是模糊。按洪武制,衙役本身也是役的一部分。没有工食银子,连口粮也要自备,每个县的青壮年,轮流担任该县衙役。
这样的制度当然推行不下去,到了眼下,衙役早就变成了父死子继的世袭职位,可是衙役与百姓不分这条,却被胥吏利用起来,成为了盘剥百姓的工具。
本来应该是衙役承担的采买工作,被指派给百姓来完成,因为百姓既然可以当衙役,自然要承担这个工作。被指派的个人,需要自己垫付资金到东莞采办香料,再拿到衙门里出公帐报销。
从表面看,经手人似乎有了吃花帐的机会,是个肥差,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