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十几里外的平野上,一个人正在骑马飞奔。
这马是吕府内私养的,并没有城中军营蓄养的军马快,并且出城的时候同样不是一帆风顺。
仆人前脚出了府,紧跟着就听见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包围了吕府,附近的街市上也出现不少官兵在沿街排查。
与其说这些人是官兵,其实他们早都不再是了,原来不过是为了生计临时拼凑在一起的队伍,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山东军的附庸。
仆人不敢久留,但是城中已经比平日多了数倍的官兵,自己一个人牵着匹马堂而皇之的到处走,未免太过显眼。
可能是太过小心,这仆人前不久才辗转出城,并没有比李景光带着的骑兵早多久。
说起来,这仆人毕竟还是个普通人,忽然之间有如此大的责任落在自己肩上,难免有些慌乱,一阵慌不择路之下竟然跑错了方向,不知又耽误了多久的行程。
“驾,驾~”
忽然,仆人听见后面愈来愈近的马蹄声,一边骑马一边回过头去看,看见来人是十几骑衣甲精良的官兵,就已经知道是李景光的家丁。
他自然知道被抓住会是个什么后果,一下子心里更是慌了神,不断的回头去看,可无论他怎么用力,距离还是在逐渐缩小。
李景光只能养得起这十几个家丁,配备当然都是最好的,马虽然不如山东军在塞外采购的蒙古马和女真马,但起码也比一般骡子杂交的短腿品种好上不少。
并且,在他们的脚靴上都配有简单的马针,只需要稍微一刺激,马匹往往就能发狂似的奔跑,所以要追上根本不费什么力气。
很快,十几名骑兵将仆人包围在里面,李景光觉得夜长梦多,根本不想多和这仆人废话,一声令下就让家丁们杀马。
上官已经下令,家丁们纷纷抽出马刀,一阵刀光过去,仆人坐骑的后腿被直接切断,正巧路过一个土坑,顿时不可抑制的仰面朝下栽倒进去。
骑兵们停在周围,其中有七八个人下马查看,为了以防万一,李景光和四五个人留在马上。
众人七手八脚将还没有缓过气来的仆人抬出大坑,在他身上搜出一份书信,到了这时,李景光才彻底放下心。
他一跃下马,接过书信后对仆人盯了半天,方道:
“从前挺老实个人,怎么就没出来你会有胆量出城送信?”
那仆人回神后第一时间摸了摸怀里,察觉到书信不见,顿时蹬着大眼骂道:
“老狗,你年近半百,即将化为朽木,不自思善,以保晚节,却陷城投贼!”
仆人艰难的站起身,捡起一个石块便朝李景光砸去。
猝不及防之下,李景光被砸了个正着,脸上红肿溢出脓血,大怒喊出一声,从家丁手里夺过马鞭,边抽边恶狠狠道:
“一介家奴,见识短浅,你懂什么个中道理,叫你扔,你再扔啊?”
那家仆被几个家丁按在地上,浑身让李景光抽的伤痕累累,知道是自己能力不行而坏事,犹自骂道:
“大明养你千日,谁料你不思报恩,竟然想投靠窃国王贼,南京兵部史尚书待你何等厚恩,而今你竟思谋投贼,在滁州城内发动大兵包围吕府,控制全城,以此投靠山东贼军,真是忘恩负义至极。”
骂到这里,仆人口中吐出鲜血,片刻不停歇的道:
“你来日何以面对九泉下的列祖列宗,你,你会不得好死的!”
听见这仆人无力的诅咒,李景光哈哈大笑,把脚踩在他的脸上,狠狠吐了吐口水,淫笑着道:
“如今他大明朝廷的时代已经过去,我把守这滁州,数年如一日,何曾没有死战却贼,但得到的是什么?”
李景光脸上有些愤慨,扯脖子嚎道:
“老子根本不欠朝廷什么,史可法于我不过一个提携之恩,多年以来,该报答的早都已经报了。”
“更何况,一朝天子一朝臣,古往今来,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是到黄泉路上去说什么所谓的忠义吧!”
言罢,李景光不顾仆人破口大骂,扔下马鞭,将这仆人一刀砍死,将尸体丢在土坑里去喂野狗,转身带着十几个家丁返回滁州城。
......
第二天一大早,也便是崇祯十五年的七月十六日,千总老五和几名家丁带着一封信从滁州的西门出发。
不多时,一行人终于来到清流关下,远远的就看见上面旌旗密布,一杆“王”字蓝底黄龙大旗高高在上,每个垛口后面都是身披红色全身罩甲,手持闪亮虎枪的山东军战兵。
“来者何人!”
听见城上传来略有威严的喝声,老五和家丁们相互对视一眼,知道自己没赌错,明威军果真是天下强军。
几人无声的咽了下口水,这才是跟着老五毕恭毕敬的下马,朝前几步,毕恭毕敬的喊道:
“卑职滁州城千总伍岱,昨夜碰巧捉住细作一名,搜到书信一封,听闻山东王师来到滁州境内,奉了守备之令,特此来迎大军入城。”
“碰巧?”
城上的人嘀咕一句,像是在互相商量些什么。
这也是惯例的程序,下一步就应该是从上面放下个篮筐让自己把信放进去,伍岱低头举着信,等待着,不敢有丝毫怠慢。
不过等了许久,城上未见有篮筐和回话。
伍岱不明所以,正待抬头询问的时候,却忽然听见一阵厚重的“吱呀”声,紧跟着一名穿着深红铁甲,腰间配有腿裙的军将带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