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还早,可采莲姑娘已经醒了。
见柳小凡的屋子里灯还没亮,采莲姑娘不由撇了撇嘴小声骂了句懒猪。
在厨房忙活许久,有阵阵香味扑鼻而来。
不得不说,采莲姑娘手真的很巧。
才不大一会儿功夫,便熬好了一锅稀粥,蒸好了白面馒头。
最后,又清炒了两样小菜,这才满意拍了拍手收工。
“柳小凡,起床了!”
小跑着来到柳小凡房间前,采莲姑娘很不客气的踹了踹门。
也不怕踹坏了,反正这间酒肆都是自己的。
“掌柜的这才几点,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儿!”房间里,柳小凡睁开眼,从床上一跃而起,无奈笑了笑,打趣道:“起这么早,就这么急着要去见那赢公子?”
“对啊!对啊!”采莲姑娘撇撇嘴,用力踹了一脚门板,故意大声道:“饭在厨房里,你自己先吃啊!不用等我了!”
也不等屋内那混蛋有所回应,采莲姑娘便是风风火火冲回厨房端起那锅熬了一夜的药液倒入瓷碗中,小心翼翼封好碗盖,端着出了门。
这药,是要送去给赢公子的。
赢公子是听雨轩的常客,也是采莲姑娘的病人。
这两年,采莲姑娘一直在为他医治眼疾。
赢公子的府邸在南枝城另一边,与听雨轩隔着两条长街。
一路上,采莲姑娘银牙紧咬,嘟嘟囔囔将柳小凡那混蛋数落个遍。
这混蛋,总能一句话就让自己恨得牙痒痒!
采莲姑娘不知道,在她身后不远处,跟着个影子。
不紧不慢,不远不近。
说起来,赢公子和采莲姑娘算是同病相怜。
两个人,都是两年前苍月湖畔那场动乱受害者。
他的眼睛,便是在那时与大敌争锋时被伤着的。
若非如此,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在南枝城停留这么久。
后来,兴许是听人说起南枝城里出了个小医仙,便被家中老仆搀扶着寻来了听雨轩。
比起柳小凡这个蹭吃蹭喝又蹭住的混蛋来,赢公子倒是豪气不少。
每次来听雨轩说是一掷千金也不为过。
原价不过半钱银子的绿蚁酒,在赢公子这儿总能卖出个十多两银子。
一锅药,不过值十两白银。
可送到赢府,那就能换来十两黄金。
这买***卖酒划算!
采莲姑娘虽然善良,可终归是一店掌柜不是。
这样的冤大头,换做是谁,都不会放过。
不知道是不是失忆前的天性使然。
对于银财,采莲姑娘有种莫名的执着。
赢公子生的很白净,手里随时都捧着一卷古册,身上有一股书生气。
按照柳小凡的话说,这姓嬴的就是一小白脸!
总之,若是不说出来,根本看不出赢公子竟然会是北域至尊一族的子弟。
而且,竟然还是嫡系。
上回,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老仆说漏了嘴。
采莲姑娘隐隐约听见,这个赢公子的爷爷似乎是北域的大人物,坐镇万里龙城,只手遮天。
偏偏,这样一个最该目空一切的至尊子弟,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傲气。
就算是如今眼睛受了伤看不见,也依旧没有任何幽怨。
反而在喝了一年的汤药依旧不见好后,依旧能笑着安慰采莲姑娘,说:“没事,不是小医仙医术不好,是我这伤啊太重!就算治不好也没关系!”
每当这个时候,采莲姑娘看着赢公子紧闭的眼睛,想起两人都是当年的受害者,总会豪气道:“放心!有我在!能治好的!”
说起来,比起柳小凡那个白眼狼来,赢公子对于采莲姑娘是一直非常感激的。
毕竟,没有谁真的愿意当冤大头。
每次到赢府,采莲姑娘都觉着这赢公子有些热情过了头,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今天,一如往常一般。
当到了赢府门前时,那个总是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年迈老仆早早便等在了门外。
“采莲姑娘,你终于来了!”见到采莲姑娘端药走来,连忙迎了上去,接过药,一张老脸都乐开了花,道“你若再不来,我家公子可真要望穿秋水了!”
采莲姑娘愣了愣,然后十分认真道:“可是,现在明明都已经是冬天了呀?”
“都一样,都一样!”老仆呵呵直笑,讨好的将采莲姑娘引入府里。
“姓嬴的这混蛋,醉翁之意不在酒啊!”等两人走进了府邸,不远处的一处角落里缓缓走出一道人影,双眼微微眯起看着那道书有古朴赢府两个大字的宅院,轻声开口。
这说话的,可不就是那个让采莲姑娘恨得牙痒痒的柳小凡。
话音才落,人便消失了身影。
柳小凡衣袍鼓荡,化作一团雾气,凭空不见,向着赢府飘飘荡去。
采莲姑娘入了赢府,便瞧见那坐在软塌上等候多时了的赢公子。
赢公子今天气色很好,明明眼睛看不见,可听见脚步声竟是一下从软塌上站了起来,嘴角微微扬起道:“采莲姑娘,我知道,是你来了!”
说着,便是抬手去捉采莲姑娘的双手。
“赢公子,你这是做什么?”
采莲姑娘有些心不在焉,反倒是被吓了一跳,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向后躲去。
兴许是赢公子误会了什么,觉得采莲姑娘上山采药,埋在柴火堆中煎药,都是为了他一个人。
因而,今天才会这般表现的有些不正常,一把扯下裹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