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都市现代>拯救文娱>第十二章 《诛仙》好看了

沈南首先做的,是更新了三章新章节,并且又在作品相关中发了一个单章。

沈南加更三章的目的,是把情节推到一个爽点上面,而加更的第三章正好是第十一章《惊变》,严格说来,这一章是《诛仙》这本小说的第一个爽点,虽然前面又有传功又有噬血珠的,但都趋于模糊,不够明朗,而在这一章之中,噬血珠在机缘巧合之下与摄魂进行了融合,完成了进化升级,虽然没有过多详细的描述,但读者却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出,原本可以一眼就被认出的魔教圣物噬血珠已经改头换面,进行了完美的伪装,虽然没有明写,但噬血珠与摄魂融合后定然是威力大增,不出意外,这个烧火棍模样的棍子,将会是伴随张小凡一生的法宝,将来也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而在前面也有提到过,再过段时间,就要举行七脉会武了,这时候得到法宝,难免给人一种期待感。

这一章同样描写也不是很细,只是交待了事情经过,没有给出分析,但正是这样,才显得高明巧妙,沈南知道,这一章抛出去,定会吸引不少读者,现在由于s级签约闹出的风波,《诛仙》已经是名声在外了,没有推荐位一样风头正旺,一时间,《诛仙》名声远扬,不光是在神州文学网,其它网站也都知道了,就连一些帖吧论坛里,也有讨论这件事情的。

不知道始做俑者周斌看到现在这情况,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周斌现在的确气得不轻,他实在是没料到这种情况,自己喷了半天。却要为南山小屋做嫁衣,黑没黑到《诛仙》,反而是给做了宣传。

直到第二天上班,周斌的心情还是很不爽,见到沈南也没有好脸色,早上来了径直就钻进办公室了。

沈南今天依旧是和李玲学习工作,偶像帮石刚跑跑腿复印个文件什么的,很轻松,但他也在时刻注意周斌的动静,他虽然看不到周斌的人,但是却能听到办公室里的动静,只要里面响起敲键盘打字的声音,沈南都会看看时间,默默记下。

吃过午饭,沈南坐在电脑前,打开《诛仙》书页,看评论区的评论。

评论区的新书评又多了不少,由于《诛仙》现在人气很旺,书评区显得很热闹,再加上昨天晚上加更迎来了全书第一个爽点,读者的热情也很高涨,压抑好几天的情绪一下子爆了出来。有点久旱逢甘露的意思。

“厉害了我的凡!终于爽了一把!要扮猪吃老老虎了吗?越来越期待了,七脉会武实能一鸣惊人!”

“融合之后感觉一下强了不少,现在开始才感觉真的好看,期待感满满的!”

“我有种预感,田灵儿小师姐不会是小凡的菜,不过相信作者会给小凡一个好归宿的!”

“越来越好看了,渐入佳境呀,作者的写作功力真不是一般的扎实,当得起顶级作者!”

“作者加油!现在喜欢上这本小说了,很细腻的文笔,加油!”

“这本书的情节会怎么样,具体会不会成功不好说,但就目前来看,作者对故事节奏的掌控能力是我看过的网文中最好的,总能在看似平淡的情节中抓住读者的心,高手!”

当然,也有贬低的,但帖子很少,很轻易的就被淹没在如潮的好评中了。

沈南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乐观的情况,他本没指望这么快逆转,看来自己加更这三章威力还是不俗。

不过沈南也没有妄想此事就算结束了,喷子大军一定会卷土重来的,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今晚他该怎么行动还得怎么行动。

终于,沈南找到了“文武双全无敌帅”今天发的书评,内容依旧是贬低《诛仙》,但在目前文章质量过硬的情况下却显得单薄无力。

“呵呵,不错,这两章的确有点意思,但致命的是主角张小凡性格太模糊,这楼的主角后继无力,依旧不看好。”

没说几句,又挑主角性格的毛病了,沈南忍不住冷笑,张小凡,绝对是网文世界中最有魅力的几个男主之一!

而且现在也确定了,根据发帖时间平判断,就个“文武双全无敌帅”就是自已的顶头上司周斌!

沈南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周斌呀周斌,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去干喷卫这个前途无亮的活计,本来还想轻点整你,现在嘛,非弄死你不可!

结束了下午的工作,沈南依旧在对面的乐乐超市囗坐钟素素的顺风车回家。

钟素素的情绪今天不是很好,眉头总是皱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心事。

“素素姐,你看起来有心事呀。”沈南笑嘻嘻的问道。

钟素素白了沈南一眼,道:“我奶奶活了112岁,现在依然健康。”

沈南有点莫名其妙:“你奶奶健康还不好?你愁个毛线?”

钟素素瞪了沈南一眼道:“她老人家长寿是因为她从来不管闲事!”

沈南:“……”

有这么拐着弯挖苦人的吗?有气就往我头上撒呀!沈南很是无语却又没办法,只能耸耸肩,将头转向窗外。

这钟素素今天估计是吃了枪葯了吧?

到了家,钟素素也没有要做饭的意思,直接进了房间,沈南一看晚饭没了指望,便也回屋了,等饿了就泡碗面吧……

打开电脑,沈南首先先码字,对他来说,码字就像是作业,每天不码完任务没心思干别的,在八点钟左右的时候,沈南码了四章,关上文档,沈南先上传了两章,然后打开《诛仙》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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