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吐蕃人的急切,唐人在心情上要缓上许多,至少刘稷是这么想的,他带着象雄人,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荒蛮的青羌高原,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神秘,甚至是可怕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如同回到了自己的家一般,从边境到羌区的首府日城,这条路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汽车、骡马、步行,什么样的地形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气候没有经历过。
哪怕没有臧河那样的水源地,在哪里可以歇脚,哪里可以避风,都刻在了脑子里,这是一个情报人员的基本素质,如今就碰上了用场。
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的地形地貌,几乎与他记忆中的差别不大,只是由于人烟的稀少,显得更加原始和自然,满目都是高原丘陵地带,淡黄色的砾土层,与远处红色的山体相辉映,形成了羌地独有的自然风光。
可惜的是,那些后世的公路还没有出世,无法给他更明确的位置参考,好在耸立在高原上的群山,依然是极为明显的参照物,还不致于迷了路。
跟着他走了几天,小四和小五都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声,一个年纪青青的唐人,在这吐蕃人的腹地,竟然毫不陌生,比他们这些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还要熟门熟路,哪里是正常的见识说得清楚的。
难怪自家娘子这么倚重他,就连苦心发动的象雄民众,都放心地交到了他的手上,而后者也不负众望,一路走来,接连摧毁了好些个吐蕃人的部落,缴获的牛羊、食物、用具、人口不计其数,此刻全都在逶迤而行的大队人马当中。
每到一个部落,在杀人之前,他都会让人先甄别出哪些是被掳来的汉人,做这样的事情,小四和小五二人都是轻车熟路,他们甚至能将那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汉人,一一找出来,随着队伍的行进,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解救的数千汉人,全都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就这样,滚雪球一般的行军,一步一步地朝着青羌高原的中心位置而去,这一带,连小四他们都从来没有来过,更不知道,年青的唐人,倒底要将他们带到哪里去。
“如果没有走错,这条山脉,应该就是念青唐古拉山,沿着他一直向东,就会看到一个大湖。”刘稷看着远处绵延不断、高低起伏的群山说道。
“那是象雄人的神山啊。”小五叹了一句:“你说的大湖,难道是纳木错?”
“对,就是那里,吐蕃人的都城,离着只有不到两日的路程,想想看,如果我们突然出现在城下,他们会不会吓得从墙上跳下来?”
刘稷轻松的话语,不禁让二人目瞪口呆,原以为对方只是带着他们去找吐蕃人部落的麻烦,以他们的人数,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抵挡得了,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打得是这个主意,那可是吐蕃人的都城啊。
“大唐不是在与他们谈和吗?”
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大唐与他们谈和,同咱们有什么干系?”
二人顿时语塞了,也对,他们又不是唐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遵循什么约束,可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一时间哪里想得分明。
“你们去过逻些城么?”
小五露出一个无奈的眼神:“吐蕃人把掠来的汉人,都会先送到逻些城,供那些达官贵人挑选完了,才会分到各个部落。”
“我俩就是娘子在城中买下的,只是当时年纪尚小,已经记不得事了。”
刘稷明白了,分散在各个部落中的汉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的人都集中在那座城中。
“所以,那里,就是咱们的目标,运气好,你们也能让那些吐蕃贵人们尝一尝,挂在架子上,让人挑挑拣拣,为奴为婢的下场。”
刘稷在一张布帛上,用炭条画上标记,这一路上他每到一处,都会这样子画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相隔太久了,怎么可能没有区别,一路走一路纠正,等到了目的地,他就会拥有一付精准的地形图,这可是得之不易的宝贝。
他的话,在二人的心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仇恨随着时间的流逝,非但没有变淡,反而越来越厚重,两人都是孤身被卖,家人不知,来历也不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吐蕃人绝不会放过他们的亲人。
“走快些,今日就在山脚下宿营!”
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动力,两人加紧催促大队人马,朝着那座皑皑雪山,朝着吐蕃人的核心统治区,步步逼近。
对于负有使命的张博济而言,时间同样宝贵,因为他不知道,岳丈还能支撑多久,护卫在一旁的程千里没有太多的急迫感,但是感受到他的心情,自然也不可能有意拖延。
事情原本与他的北庭没什么关系,可事涉京中的权相,他一想到自己的际遇,就不得不思忖一二,之前吃的亏还不够吗,一个纯粹的武人,是不可能有好前程的,指望人人都是伯乐,也得让人家看到自己这匹马才行。
于是,他不但主动请缨,还出动了北庭军马中的主力骑军,就算有个什么变故,打不过还逃不过么?
在他的骑军之后,不到一里的距离,是封常清率领的安西唐军主力,要说速度,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的安西镇军,是不会落下太多的,加在一块儿上万人的队伍,看着也颇有些气势,可是对于这么广袤的一片荒原来说,就显得十分形单影孤了。
说好的援军在哪里?眼见着离贡塘城越来越近,程千里的心中越没有了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