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是上过学的人,高考那段时间累死累活她是知道的,她以为,跟着少爷学习,顶多就像高中那样,可没想到,这完全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因为她被逼进入了学霸模式,虽然没有头悬梁锥刺股,但点着灯跟奴隶主学习到深夜,也不失为另一种悬梁刺股的痛,比苦逼的高中生活还要苦逼一倍不止。
比如某某天:
“怎么今天才记了三页?”奴隶主对她的学习成果很是不满:“我以前学的时候,一天能背十页。”
“你以前一天可以吃三餐,我也只能吃一餐啊,还是剩饭馒头。”古月嘀咕。
对她的嘀咕,奴隶主视而不见:“赶紧背,背不好,今晚通宵。”
“……”
又比如某某天:
“昨天的又忘了?重新背!秀竹,今天中午的饭,你斟酌着看吧。”奴隶主扫过沮丧的古月,吩咐伺候在一旁的秀竹。
秀竹含笑:“是。那就三个馒头吧。”饿着少爷心上人这事儿,她还是不敢做的。
古月闻言,想到那长得跟小茶杯一般大小的小馒头,泪往心里流。
还比如某某个夜晚:
“你这药名写错了,做药材这一行,写错一个字,后果可不是出人命这么简单!”
“这是古字,太难记了,所以我才会写错。”古月睁着沉重如石头的眼皮,为自己叫屈。
“那你写二十遍,直到不会写错为止。”酷刑又来了。
“……写了一天了,手痛!”她开始找借口,就算要写,也不必写二十遍,而且她自认为记忆力还不错。
“我来帮你!”严瑾辰二话不说,就着她握毛笔的手,覆上去。
他的手,有点凉。他的呼吸,有点烫。他的气息,无处不在。
她脑子的瞌睡虫瞬间消失,清醒过来。清醒过来的后果是,她竟然不知不觉浑身阵阵发热,才被他握着手写了几个字,她就鼻头满汗,心跳加快。
完了完了,她又开始花痴了!
史上最严格的老师要是知道他在教她写字的时候对着他犯花痴,会不会被他直接扔到院子外头?
而且,越相处下来,她越发现,自己看他越来越顺眼了。
如果真的喜欢他,应该是件不错的事儿,反正自己要嫁给他。
喜欢?
这两个字从脑海里一过,她被吓到了,赶紧摇头甩掉某个闪过头脑的荒谬想法,腰一挺直,不想头顶直接撞到某个坚硬的部位------下巴。
这些时日的相处,她知道他最讨厌被人打扰,古月顺着那道强烈的目光扫上去,果然见到他脸部表情阴转多云:“怎么?”
“腰疼!”古月条件反射般快速找了个借口。
“那就忍着!不仅你疼,我也疼。赶紧,动起来!我躺会儿。”他放开她握笔的手,摸着下巴命令道。
古月抚着头顶差点泪目,现在她真的是头疼。
两人与烛火奋战着,浑然不知,刚刚他们的对话恰巧落在路过的福伯耳朵里,全然变了个样,只见福伯半红着一张老脸,边离开边低喃:“看来少爷不是那方面有问题,我得赶紧跟吴老先生说清楚,不用再配药了。古月这丫头,果然是福星。”
被称作福星的某丫头,提着毛笔,睁着眼皮,奋战到天明……
在古代,想当主子,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秋去冬来。
转眼间,古月已经在别院住了三个多月了。
她也被逼学了三个多月的中医药理论,从认药,背药性,到学岐黄知识,她以为,自己要在这种学霸酷刑下学到少年华发,或许是严瑾辰良心发现,在冬至来的那天,突然接到了奴隶主的特赦令------参加冬元节。
在这个时空的卫国,是要过冬元节的。
冬元节,是新年前最热闹的节日,其热闹程度不亚于新年,这个节日里,全城几乎人人出动,更成为青年男女出席表现的好机会,卫国没有情人节,也没有中国古代串通的元宵节和七夕,冬元节是唯一青年们最爱最热闹的节日了。
就连元月楼前院养的公狗都感受到了冬元节热闹的气氛,吃完肉骨头后,跟药庄养的那只雌性勾肩搭背,好不快乐……
今年的府里,也异常的热闹,原因是,有风声传出,向来忙于生意从不参加节日的当家少爷竟然会出府参加冬元节。
这一消息传出,不仅府内众女性兴奋不已,感叹终于可以长时间的、近距离的接触到这位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当家少爷,更有城中慕名于他的一众贵家千金们,终于有机会接近这位当朝探花爷,无不芳心暗涌,听说,连城内的胭脂水粉都脱销了……
接到特赦令的古月是开心的,但她的开心不足以维持一分钟,在听到严瑾辰接下来的话时,她是蒙的。
“你跟着我。”
和他一起去?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这三个月来的魔鬼训练,她早就了解他的性子了,只要他不满意不同意,她什么也不能做,跟着他过节,一定是吃得不顺心,玩得不愉快,和他去,那不是自找虐吗?
这个霸道无比的当家少爷!
最重要的是,她等这种节日等很久了,自从进了前院,跟了少爷学习,她的视野也开阔,一些思想也发生了变化,这个节日,她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跟着他,那她还怎么完成她的“宏图大业”!!
“呃,那个少爷啊,能跟着您,自然是我的荣幸,但你老是面对着同一张脸,你不会觉得厌倦吗?”所以,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