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在一个分岔路口道别。

余墨将他们上下打量一番,发簪,品种普通成色不高;衣服,洗得快发白了;腰间的钱袋,样式随处可见;鞋子,出门必备不怕滑不怕烂的爆款。打扮成书生的成本不高,就他了,只要买几本书装模作样就好。

打定主意,去成衣店买了两套款式相近的衣服,发簪她也有留意,但这里的玉饰贵得离谱,她没舍得买,回头自己削根来用,没有比这个更穷困的形象了。

余墨又瞎转一会儿,说实在的,女人果然对这些奢侈品没有抵抗力的,她伪装成男人,在经过女子用的化妆品护肤品以及各色各样的手饰发饰,根本把持不住自己。

最可恶的是,这里的员工还贼热情。

店员走过来,“公子可是喜欢这对耳饰?”

余墨不回答,想用这种方式让对方知难而退。

店员开始自顾自的讲解,“公子您看,这上面的玛瑙取自域外,我们老板千辛万苦才带回来的,您再看看这光泽,多么的绚丽迷人,公子可真有眼光!”

余墨的眼睛不由自主跟着他的动作,最后承认般点点头。

“这种上好货色,对面那家要贵个几十两,我们这只要这个数。”员工伸出手比了个二。

省了几十两,赚了!

店员使出了杀手锏,“现在活动期间,买一件打七折,但买二件送一件哦。”

打折!还有买二送一!

店员再接再厉,“公子有没有看上别的,正好参与活动。”

于是,余墨在脑子不清醒的情况下买了两对耳饰,送一个手镯,心情愉悦地走出门,才意识到我穿着男装,哪有机会戴耳饰,更何况她没有打耳洞。以前只会对护肤品下手,今天的店员功力比较深,她没能招架住,真是失策。

心情复杂地接着逛街,在转角处冷不丁被人撞了一下,余墨没反应过来,继续往前走,深刻地反省自己,她怎么就买了呢,耳饰买了又不能用,这不是浪费钱么,还可真别说,自己的眼光独到,这耳饰的价格低到没有中间商差价了,好像还不错。

就在心情平复得差不多的时候,余墨差点被人撞上,还好反应快给躲开了。走了两步,似忆起什么,转身一看,要撞她的那人在原地看着她。

那人立马给了她一个手势,余墨迟疑地跟上去。

余墨来到同福客栈的二楼厢房,里面的桌子上摆了菜,罗五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来啦。”罗五招呼道。

余墨点头,不客气地坐下,眼睛全被面前的菜肴占据,二话不说开始夹菜。

“伤哪了,严重不?”余墨从衣袖里掏出一堆伤药,往桌子上一搁。

“你够用吗?”罗五不拿,反问。

余墨不在意道,“你知道我的,我怕疼,这些基本上都用不到。”

罗五从这些普通的小瓷瓶里随意拿起一个,单手卷起衣袖,露出可怕的伤口,把瓷瓶的药粉均匀撒在伤口处。

余墨面不改色的啃起猪肘子,“怎么会伤得这么严重”

“这个问题问得好。”张十推门而进,收起平时大大咧咧的性子,低声道,“老五走镖的行踪被暴露了。”

走镖也分两种,一种是货物比较巨大,一人看守不住,需要多人齐心合力,才能安全送达目的地,还有一种就是像他们这种单独走镖的,利润高,风险也高。前者都会打着镖局的旗号,镖局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镖,一般人都不敢劫,后者走一趟镖,都是出于孤身奋战的状态,自然不会打着自家的旗号。但无论是哪种,行踪都会用镖局里的信鸽传递回去。

余墨停下筷子,问道:“你们怀疑谁?”

两人对视一眼,罗五斟酌一二,才开口道,“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我们一时很难定夺,此次寻你过来,是想提醒你走镖要万分小心。”

张十问,“这次的镖你去哪里?”

“覃州。”

张十“嗯”了一声,从怀里拿出一张地图摊开,“这里是覃州,走官道快马加鞭五日可到,但飞鸽传书将自身的位置报回去,可拖延两日。”

余墨没有任何问题,这事简单,他们让她这么做,自然有他们的道理,她没有任何理由会怀疑。

回客栈收拾收拾一下行李,余墨上路了,跟在客商后面一起走,像他们这种远赴他乡做生意的,很是乐意有人跟随,平时走动走动,说不定能给自家招牌留下好名声。后面还有许多一起前往覃州形色各样的人,余墨用银两租一辆马车,为的就是能在不着村的地方能有个好觉,天知道睡眠对她到底有多重要!

长路漫漫,余墨无聊得直打盹,掀起竹帘观赏风景,不经意地一瞟,恰巧那位落榜的书生也在,眼睛哭得红肿,不同于早上的强颜欢笑,现在一脸垂头丧气。苦读十年圣人书,落榜了心里自然不好受。

很快的,接近傍午了,一行人陆续停下,准备就地歇息。车夫过来提醒今晚的吃食要趁天黑之前弄好,余墨应了声,起身把马车上的锅碗瓢盆递给他处理,最后连晚饭都是在马车上解决。

傍晚渐渐来临,附近的声响也慢慢消散,荒郊野林的晚上一片寂静,伸手不见五指,渗人得很。余墨刚来这里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没能适应这样的夜晚,以前无论多晚,路灯总是亮着,某些营业随着夜晚的到来而开始迎客,从她家落地窗往外眺望,入眼是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后来为了生存,为了不迷迷糊


状态提示:2.第二章 跑镖--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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