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校场上一片狼藉,到处是鼻青脸肿、衣冠不整的公子哥儿。一百名狼牙战士,整齐的排成四行。渐渐红黄的夕阳,将温暖的阳光尽力挥洒在戎装威武的战士脸上,和那些唉声叹气的公子哥儿形成强烈的对比。
远远的,从大军校场之外走入三人。两男一女!
隋杰立刻站直了身体,在他的带动下,一百名狼牙战士也昂首挺胸,准备迎接秦飞的到来。
“还有能站着的吗?”秦飞瞥了一眼哼哼唧唧的少爷们,对隋杰问道。
隋杰摇了摇头,随即补充道:“秦镇督,虽然他们大多不堪一击,但是有几位出身武将世家的,手底下还真有几分功夫,十几个人勉强抵抗了一阵子,卑职随后调动了超出他们人数的狼牙才将他们彻底击溃。”
秦飞沉吟道:“这几个可以凑合着带带队,余下的酒囊饭袋……也就只能如此了。在去北疆之前,就这么练吧。能在狼牙手中活下来,到了北疆存活的机会就大几分。或许以前那些人可以混日子,捡功劳。但是跟我去北疆的,只能靠自己的本事来挣功劳。”
隋杰答应一声,看了看站在秦飞身后,那个顾盼生威的男子,虽然不知道他是谁,可隐约能感觉到他身上逼人的锐气和不可一世的威风。有这样气度的男子,必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隋杰不敢怠慢,依礼数相待。
秦飞挥了挥手,让狼牙退下,对李虎奴说道:“李总兵,这就是我一定要请你出山的原因。我本来就是燕王的眼中钉,此次北上,又要带着这么多拖油瓶。如果没有你这位熟悉北疆环境的名将坐镇,我觉得,这一百多人,就是被我带去送死的。”
李虎奴面无表情的扫视着公子哥们,被他目光扫过的人,尽皆心惊。
“如果他们是我的部下,早就被我丢去喂狗了。”李虎奴淡淡的说道:“不过,带着他们去北疆走一圈,从蛮子的刀下活着回来,没多大问题。”
李虎奴有这样的信心,当然令秦飞喜出望外。
没等秦飞开口,李虎奴便解释道:“北疆由于常年和蛮子作战,很少有人愿意过去那里,所以,很多人对北疆的情况不理解。当年,蛮族只有一位大汗,其他各个部族分别有可汗。大约一百多年前,当时的大汗暴毙,儿子之中,最有本事的两人各自得到一些部族支持,争夺汗位不相上下,索性就打了起来。前前后后打了一年多,谁也奈何不了谁。草原就此分为东西两部。东部的,就是我们平素说的蛮子。而西部的,行为更加残暴,劫掠一个地方之后,往往会进行屠杀。于是,被北疆人称为魔族!”
“很多人以为蛮族就是魔族,其实这么理解也可以。只不过,在北疆人眼里,蛮子虽然野蛮,倒也不是那么可怕。而魔族一到,那便是伏尸遍地了。北疆军打的最多的,还是魔族!试验武器的话,通常是找蛮子。”李虎奴嘴角微微扬起,微笑道:“蛮子相对来说,要好欺负一些。”
这番说话,让秦飞对北疆有了个粗略的轮廓,看来,想要安然无恙的从北疆回来,还有很多功课需要恶补。
秦飞抱拳道:“李总兵,暂时还请你在刑部大牢居住。这几日,我会请察事厅的高官去和刑部交涉,一定能让你光明正大的出来。”
李虎奴若有所思的看着空旷的大军校场,这里隐隐的杀伐之气,令人不禁回想起金戈铁马大军如龙的场景。他出身北疆,在军旅中生活,被困刑部十年,站在校场之上,感慨万千。虽然年纪不过三十五,却隐有四十多岁的心态。而,校场上的一切……
那些如狼似虎的官兵……
那些明光铮亮的兵刃……
那些矫健跳跃的战马……
仿佛在一声声呼唤着李虎奴深藏在心底的那份血性。
“如果……”李虎奴顿了顿:“没有如果,我跟你去!”
秦飞郑重抱拳,沉声道:“多谢!”
……………………
阳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的时候,北疆的空气依然带着丝丝寒意,席面而来的风,宛如一柄柄小刀子从少爷兵的嫩脸上掠过。从东都而来的他们,并不能马上适应北疆干燥的气候,嘴唇开裂,双目赤红,火气可不是一般的大。
百骑翩然而来,二十架弩机装在密封的箱子里,用三辆大车拉着。隋杰带着一小队货真价实的狼牙在前方开路,而大队人马就在后方迤逦而行。北疆的居民并不是很多,越是一路往北,越是看到的人少,如今,在路上已经看不到几个人,偶尔商,见到军队过路,自然都是躲着走。
北疆时常发生战事,为了行军方便,路就比很多地方修的要好一点。这个好,是相对于行军来说,能够保证骑兵以最快速度赶赴战场就行。路并不宽,四骑并肩就已经占满了。秦飞手下的少爷兵,压根就对行列没有研究,走的乱七八糟,穿着戎装,骑着战马,也当自己在东都踏青呢,更是显得队伍混乱臃肿。
李虎奴压根就没当这些少爷兵是战士,用他的话说,秦镇督啊,咱们就当带着八十头宠物去北疆吧……
队伍身后忽然蹄声大作,秦飞回头望去,但见尘土飞扬,一小队骑兵横冲直撞,绕过三辆大车,便要从狼牙部队的队伍中穿过。
“什么队伍?一点规矩都不讲么?”繁朵儿作为弩机的设计师之一,此行必然跟随。但凡做器械的,都十分讲究规矩,行为也颇为规范。眼瞅着这一队骑兵乱闯,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