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的这些个条件简直是太过分了,听起来根本就没有合作的诚意。不过我随即想到谈判或许就是这样:漫天开价,坐地还钱。

随后是我方的省商委主任提出了我们自己的条件:必须我方控股。保持原有的税收政策不变,对此省商委主任还做了特殊的说明,“这个税收政策是我们江南省统一的政策,我们对大型项目都是实行这样的政策,如果因为这个项目而特殊对待的话,会造成全省政策的混乱。”

此外,我方还要求成立汽车研究所,双方抽调人员进行未来新型汽车的研究、开发。这其实也就是谈到了核心技术部分的问题了。

不过我方同意发动机及关键部件从日方进口。这一点其实也很好理解,因为日方的汽车发动机技术确实很好,论从性能还是节油的角度去看,日本的汽车发动机技术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的。其次就是日本的汽车密封技术。

据说日本人为了研发汽车的密封条都耗费了数千万美元,而汽车的密封技术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汽车品质的重要保证。我们国产车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发动机和密封问题上,而且我还曾经听过一位朋友讲过,我们国产的钢材质量不合格,铸压出来的部件达不到高档汽车的要求。这些问题就造成了国产汽车在行驶了两年的时间后小毛病不断等问题。

随后,我方还表述了股份制结构的构成。比如我方出厂房,熟练工人,以及出资的比例。日方提供技术,还有按照比例需要的大致出资数额。

日方代表即刻说道:“这些条件我们是法接受的,第一,日方必须控股,因为在汽车制造工业的管理上我方有着丰富的、非常先进的经验,而贵方在这方面目前还几乎是一片空白。第二,汽车的研发问题,我公司在日本本身就有专门的机构,而且我们每年还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去进行该项工作。所以我们不希望进行重复投资。第三,税收的问题我们可以尊重江南省的相关政策,这一点其实在以前我们双方的初步接触中已经达成了共识。。。。。。”

接下来黄省长开始说话了,他笑眯眯地道:“现在我们双方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实就两个。一是谁控股的问题。二是关于核心技术的问题。在这里我想说明一下,我方与贵方合作的企业的国营企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的国营企业在与外资及私营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的时候,我们的国营企业必须控股。我想,如果我们在一点上达不成共识的话,那么接下来我们去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汽车制造准入的时候就会出问题。第二,关于核心技术的问题。既然我们双方是合作的关系,那么贵方对我们实行技术壁垒就显得太没有诚意了。我们双方的诚意才是合作的基础,所以我恳请贵方多多斟酌一下这个问题。还有就是,我们的合作应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贵方有着世界上最先进的汽车制造技术,还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而我方有非常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还有未来庞大的轿车消费市场,更有廉价的劳动力成本。此外,我们江南省地处我内陆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高速路、铁路四通八达,而且我们还有一条黄金水道。这些对于贵公司在全国分厂的布局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至于贵方提到的关于先进管理水平的问题,我想,既然我们是股份制合作,那么本身贵方就会参与管理,而我方也会虚心向贵方学习,虚心接受贵方的各种意见。这都不是问题。”

这时候田中一雄忽然地说道:“省长先生,您刚才的话偷换了概念。我是认真研究过贵国关于国企股份制合作的相关文件的,文件里面的原话是,尽量做到国企控股,而不是必须。不过黄省长您说得对,贵方的优势在于未来庞大的汽车销售市场,以及廉价的劳动力成本。这其实就是我们合作的基础。不过刚才黄省长您谈到的江南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问题,我觉得江南省的这种地理上的重要性并不是唯一的,比如你们的邻省江北省,他们的情况与你们差不多。还有就是,既然我方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还有强大的资金支持,那么我们控股的问题就是完全应该的了。贵方可以在与我方合作的过程中学习我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嘛。除此之外,我还想说明一点的是,关于核心技术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核心技术是商业机密,我方完全有理由提出这样的条件。”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田中一雄的厉害,他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真正去研究过了我们国家的相关政策。

黄省长微微地笑道:“田中先生虽然熟悉我们中国的情况,但是对我们中国文字意思的表达还是理解不深啊。国家文件上既然明确写到了‘尽量’两个字,那也就是说,除非是特别、特别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国企与其它资本的合作是不允许被其它资本控股的。目前,德国的汽车公司与我们很多省份也有合作,比如上海大众,也一样是国企控股。所以,贵公司和我们合作的这个项目并没有特殊的地方,国家发改委也不会因此而改变相关政策的。说到底,控股的问题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文件的制约。田中先生,遵循我国的法律及相关规定,这也是我们合作的基础之一,你说是吧?在这里,我还需要再次提醒贵方一点,我们双方的合作是互利互惠、是双赢。当然,我们也会充分考虑到贵方的利益,但是我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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