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村办“医保”,开始时是以“户”为单位。也就是说,你家有多少口人,一户就多少口人一起“缴医保费”。
当时这种缴费方式,更“方便”一些居心叵测的家伙施行“不.法”。比如说,某户参保家庭,有6口人,“会计”之流就只缴5个人的“医保费”。哪怕有朝一日“东窗事发”,他可以辩解:记漏了一个人啦!!!难道谁还跟他较真呢?
这么些年就这样过来了!惯得村里“会计”之流,胆量那是越来越大!最终连周家一家人(除了上幼儿园已经缴了费的两位小朋友),他居然敢克扣了其中3人的“医保费”。
“周家小女儿”怒发冲冠!气得不得了!
她老公从事的工作危险系数如此之高,本以为买有“医保”,多少可以安心些。谁知居然钱给了,却被“会计”截留了,根本就没帮“小女婿架子工”购买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