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军事历史>东唐再续>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四〕
动力来维持生活。

张籍在《贾客乐》中写到商人“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长为贩卖翁,”体现了“农夫之心,尽思释耒而倚市;织妇之手,皆欲投杼而刺文”的社会现实。

虽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农民家庭中仍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但相对均田制下的农村来讲,商品生产和交换是大为发展了,并且为宋代的商业繁荣打下了基础。农民还从事手工业生产,主要集中在纺织业、制茶业、矿业等需要劳动力较多的行业。

由于农村中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雇佣工人,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或农闲时无事可做的农民就成为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他们长期或短期出卖劳动力,甚至进城打工,以养家活口。佣作坊是雇佣劳动力的集聚地,茅山陈生就曾“到佣作坊,求人负担药物”中唐时期的两税法改革对唐代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它统一了税收,使农村生产和生活趋于安定,从而稳定了安史之乱后农村的混乱局面,并使这一新局面延续一百年之久,甚至出现了“元和中兴”的繁盛时期。杜佑称赞两税法是“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它使农民“赋既均一,人知税轻,免流离之患,益农桑之业,安人济用,莫过于斯矣”。两税法是唐代税法改革的最终成果,奠定了其后1000多年间中国农村经济的基本面貌,对中国农村家庭和农村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但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弊病。

其一,税外加征,使人民负担逐渐加重。本来按照制度,各项赋税均已纳入两税之中。事实上两税法行之未久,政府财力就出现匮乏,于是常常巧立名目,加征税课,以增加税收。德宗建中二年(781年)五月,“以军兴,增商税为什一”。建中三年(782年),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在本道两税之上,“每一千加二百”,得到德宗的批准,并下令各道一体实行。贞元八年(792年),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奏请“加税什二”,随后两税数额不断提高。

其二,配赋不均。两税法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各州各道按照所掌握的旧有数额进行摊派。但由于战乱,田亩数变化很大,而仍以旧额摊派赋税,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三,折钱纳物致使人民负担随币值的波动而波动,不稳定。两税法实行初期,钱轻物重,物价较高,后来由于物价不断下跌,货币税额不变,造成钱重物轻,人民负担就自然加重了。陆贽上疏说:“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此则人益困穷。”

正是在各方面压力之下,两税法在实行20余年以后,以钱计税的做法渐渐被取消,还原为过去的实物计税。其实,在唐中期已有开始从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转化的趋势。既然出现货币地租这样一种榨取方式,就可能被封建统治者利用。

其四,资产难以估算。两税法是按照户等纳税,唐朝三年一定户等。三年之中,户等升降很大,户等不能随时调整,而户等依据资产而定,资产有动产和不动产之分,动产的数额也很难准确估算。这使得两税法的漏洞很大。从本质上说,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不是两税法特有的,根源在于封建制度本身。只要封建制度及其社会根源存在,任何税制改革都难免类似的命运。

另外,两税法对北方民户迁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众所周知,安史之乱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继魏晋南北朝之后的第二次民户大迁徙时期,以北方民户南迁为主。关于该时期民户迁徙的原因前人做过很多的研究,资不累述。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安史之乱平定后,两税法实行时仍有民户迁徙,而且规模越来越大。

陆贽在德宗元年间《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奏议中指出:“唯以旧额为准,旧重之处,流亡益多;旧轻之乡,归附益众。”从陆贽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安史之乱后的民户迁徙与两税法的实行有着必然的联系。建中元年施行两税法时,朝廷规定“每州各取大历(767—779年)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而且“大历中非法赋敛,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奉之类者,既并入两税矣”。

这样两税法实行后,各道、各州每年上缴朝廷的赋税,不仅是大历14年中上缴最多的一年的税额,而且将过去临时摊派,向各道、州“宣索”,以及各道、州和百姓的负担加重,对定额重的地区尤为不利。各道、州的定额有轻有重决定于旧额的有轻有重。

问题在于实行两税法时简单地以旧额为征收的定额,没有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平衡。陆贽指出“谋始之际,不立科条”,使臣至各地又“专行其意”,“逮至复节于朝,竟无类会裁处”,“其于踳驳,胡可胜言!”

这就是说,黜陟使在出发前并没有统一规定,只有黜陟使主观决定,回朝复命时,又没有加以平衡,结果乘桀错杂就不待言了。以轻重不一的旧额为定额,势必造成“旧重之处”民户流向“旧轻之乡”,这是两税法后民户迁徙的根本原因。以旧额为定额,对“旧重之处”的长吏是个极大的压力,迫使他们想出对策。

“长吏惧在官之时,破失人户,或恐务免正税,减克料钱(即罚俸),只于见在户


状态提示: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四〕--第6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