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很快喝到微醺,对陈效说:“我还不知道多少你的事。”
“想知道什么?”他问。
“我今天看到你老婆。”她听到自己说的话,控制不住地笑起来,像个典型的酒鬼。
“两年前离的婚,”他对她举举杯子,“如果你问的是这个。”
“为什么离婚?”她收敛了一点,假装严肃。
“我们不对路,她是轻喜剧,我是黑帮电影。”他打比方,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她会提起这件事。
“结婚时你几岁?”她又问。
“二十四。”他回答。
她想了想,说:“很早,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了。”
“我母亲病了,我想让她高兴。”陈效解释。
“碰巧李夏又有个有钱的爸爸。”林薇戏谑。
“是,”他点头,“她有个有钱的爸爸。”
总有许许多多的不得已,林薇觉得讽刺,继续问:“你母亲得了什么病?”
“累风湿关节炎,”他答的很平静,“很痛苦,整个人都变了形。”
“你结婚,她就会觉得好一点?”她还是嘲他,知道他受得了。
“至少那个时候,我这样以为,”他回答,“而且,找个人结婚是最便当的。”
“怎么个便当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个月。”
“你们怎么认识的?她跟你不像一个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帮她换车胎。”
林薇听着他说,几乎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一条车胎,一个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个女人愿意把心交给他,直到现在,他们离婚两年,她因为他的一句话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这样养成的。林薇又记起陈效说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确不是,唯一一个优点就是够坦白。
但陈效却继续说下去:“其实代价是很大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罢了。”
“什么样的代价?”她以为他会说离婚时被分走多少钱。
但他却笑起来,笑很无奈,顿了顿才说:“我女儿恨我,看到她,就像看到我自己,又一个轮回。”
只因为这句话,林薇跪坐起来,看着陈效。她想起莎莉,韦伯家离开上海之后,莎莉给她写过几封电邮,每次都提到陈效,他其实是个很会哄孩子的人,又或者他哄随便什么人都在行,只是要看他愿不愿意费这个功夫。但他自己的女儿却恨他。
“是因为你们离婚?”她问他。
“不全是,”陈效摇头,“小孩子长大是很突然的事情,从前她总是原谅我,她说讨厌死爸爸了,五分钟又会紧紧抱住我不放手,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决定不再原谅我,无论我怎么弥补。”
“你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林薇问。
“不需要很可怕,”陈效回答,“只是让她失望,许许多多次。”
有一阵,林薇不再讲话,他们喝完那半瓶酒,她知道自己已经太醉了,这一夜,她有无以计数的时刻是想靠近他的,或者头枕着他的肩,或者环抱着他,埋头在他胸前,随后哪怕发生更多,也不代表什么,事情就快了结,只当是个纪念吧。只可惜他们都是背了太多包袱的人,很多事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酒精带来幻觉,自始至终,有另一个人坐在房间黑暗的角落里,她看不清他的面孔,却清楚地知道,他是何齐。
第二天,陈效就走了。王俊如约去调案卷,他是个有办法的人,但按照规定,辩护律师要等到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才有权查阅复印所有口供和证据,现在案子还未开审,操作起来总归是有些麻烦的。
而且,王俊所关心的跟她并不是一件事,他之所以一条一条线索看下来,完全是为了搞清楚陈康峪身故后,还有谁在运作那个走私网络。查到最后,似乎还是回到姚成建身上,虽然姚成建不过四十几岁,提升到中方代表这个位子上也就三五年时间,走私已经进行了十余年,但姚在审讯中主动交待,供认不讳,检察院也打算拿他当主犯起诉,就算看在他认罪态度好的份儿上轻判,毕竟那巨额的案值摆在那里,无期到死缓也是跑不了的,姚成建那样精怪的人,应该不会在这种时候替人顶下罪名。
一耗几日,林薇失掉了耐性,她对王俊说:“究竟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
王俊哪里吃她这一套,回道:“有脾气朝陈效去,不要来找我!”
林薇怔住,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完全是为了案卷的事情着急,而是因为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陈效却杳无音信。
这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临走之前的那一夜,他这样说。或者是反过来的?最后的机会,最好的机会?她不记得了。同样两句话,同样几个字,调一调顺序,其中的意味就不同了。
终于,王俊打电话找她去,给她看卷宗上那一串名字,指出其中的一个,对她说:“就在里面。”
“那个人?”她难以置信,接过去细看,那个名字后面跟着四个字——潜逃出境。
仅仅四个字,她看了很久,然后问:“逃去哪儿了?”
“洪都拉斯?”王俊也是瞎猜,“总之是南美的什么地方,再转道去欧美,但应该不会是墨西哥。”
“那现在怎么办?”林薇又问。
“这是你跟陈效之间的事,”王俊把那份复印件收回去,“我的建议是,算了,到了这个地步,任谁都没有翻身的余地。”
林薇却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