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看书>言情总裁>碧血银枪>第十三章

刘备派了二十人作为护送之队,到底是一郡之长,马车的规格自然不是赵云从黄巾军中劫来的牛板车可比,就连将王妩从信都载出来的那辆车,加缚马匹的车辕木也没那么粗。

四方的车厢帷幕低垂,暗沉沉的车内虽说不得有多宽敞,她一个人坐却是足够了。

王妩掀开帷幕上车之时,一眼瞥见车内角落里有一堆什么东西,只是外面亮里面暗,匆匆一瞥,看不清晰。

坐下后再探手一摸,这才发现那是一套干净的衣物,凭着手感,从中衣到曲裾,甚至还有这个时代女子充作贴身内衣的心衣。

即使再不喜欢刘备此人,王妩也不由感佩他面面俱到的处世之道。人情做到这份上,也难怪能收拢那么多人甘心为他卖命。

套用一句千年之后的话来讲,情商极高!

作秀王妩还能凭着现代人民层次不穷的宣传公关手段,仗着脑海中那一段刘赵相传千年的“君臣佳话”抢先占着道德制高点和他一拼,毕竟没吃过猪肉,大家都见过猪跑。

但这情商……王妩摇摇头,自问实在做不到啊。

那叠衣服下,有一个手掌心大小的小木盒。按照刘备准备衣物的心思来看,应该是看出了王妩长时间骑马后大腿内侧的磨伤,特意准备的伤药。

再一次感叹了下刘备的心思,王妩将衣物扔到一边,摸索着打开了木盒。

中裤没有合裆也有没有合裆的好处,至少王妩现在上药就很方便—解开牢牢绑在腰里的那块布就行。

这马车似是专门为内眷准备,帷幕低垂,门帘和窗帘的下端都有细绳,车板上有铜扣,细绳系于铜扣之上,无论颠簸还是狂风,车厢内都被布帘挡得严严实实,完全没有丝毫春光乍泄的危险。王妩竖起耳朵听了听辚辚车行声,马蹄声都离得不近,于是解开衣带,小心地将裤子脱下来。

车厢内昏暗沉闷,王妩看不清她的大腿内侧究竟伤到什么程度,但中裤脱下时那处细嫩的皮肉如同剥离般的剧痛,想来至少也是见了血的。血渍和裤筒黏在一处,又互相摩擦,让中裤的布料和伤口的血肉皮肤直接接触。

好在还有自制的马镫借力,要不然,只怕这条中裤的裤筒边缘也会被磨破磨烂,变成细碎的布屑,嵌入伤口中。

到时候,纵使有伤药,若不能及时将布屑从伤口中清洗干净,伤口也难以愈合。

在这个年代,要是伤口感染,她这条小命,可不知道能不能再穿一回。

王妩从小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打架淘气,几乎和男孩子没什么两样。直到上了大学,才稍微收敛了些,但却又喜欢上了背包徒步,对于处理类似的小伤口,还算是颇有经验。

但就算这样,等她终于上完药,包扎好伤口时,也是额头汗落如雨,疼得也不知抽了多少口冷气。

包好腿,王妩慢慢舒了口气。紧绷了太久的神经一旦彻底放松,连神智都渐渐开始涣散。她好不容易挣扎着将裤子穿了回去,就迷迷糊糊地昏睡了过去。

王妩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车外的人又事先得了刘备的吩咐,若非王妩自己出来,否则决不可擅自打扰。因此等王妩一觉睡醒时,已是过了整整一天一夜。

掀开车帘,苍山之下,长水之畔,十里连营,夹河错落。远远望去,如铅云翻滚,自天际垂落,层层叠叠,浩浩荡荡,绵延无尽,已然到了公孙瓒的营寨之前。

沿途护送的兵士自去叩开营门,说明事由。王妩睡了许久,精神大振,虽然对眼前古时的军用营帐好奇得很,但她知道,现在这种时候,她还是不要太标新立异地立刻跳下车去“抛头露面”为好。

等了一会儿,突然,营中战鼓大作,隆隆之声,伴随着号角长鸣,仿若天现惊雷,瞬间撕裂了天地。

营前磐河的上游,遥遥只见尘埃扬起,好像过境的龙卷风,一下子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地平线。

才放下帷幕缩回车中的王妩猛然一惊,一把扯开车帘,在车板上站起身来,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要开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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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城军衙内,袁绍顶盔掼甲,一身戎装,踞坐于军案之后,盛是英武。一双精光湛然的眸子盯着案前请命的将领,右手在案牍之上不经意地轻轻叩击:“此战,麹将军有几分把握?”

自请先锋的大将麹义单膝点地:“八百‘先登死士’已列阵待命,长矛已落,强弩待发,只等主公一声号令,定叫公孙瓒的白马骑兵有来无回!”

“好!”袁绍猛地一拍桌案,长身站起,如电的目光扫过牙帐中一众面色各异的将校。

他们来自冀州各郡各县,各带曲部亲卫,却久不发一言。袁绍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本是韩馥的心腹,对他执掌冀州,多少心有不服。更清楚若非他以雷霆之势杀了姚贡等带头挑事的几人杀鸡儆猴,这些将校,怕是宁愿窝在自己的郡县内看个热闹!

助战?袁绍可以肯定,只要战事稍有不利,这些人,起码会有一半,会毫不犹豫地立刻投于公孙瓒帐下!若是公孙瓒缓个三五年,甚至一年半载再来,让他能腾出手来,能有时间好好收拾一下这冀州……

此战,又岂会将他逼得如此仓促狼狈!以至于几乎压上了他自起兵以来全副的亲卫兵力!

“我再点一万五千步兵于将军,列于铁盾阵后,马步军于后接应。”袁绍想到自己精心布下的这个阵局,专为来去如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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