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汲取了过多的雨水后,泥土变得松软粘腻,每个人都忙着将靴子从厚厚的泥层里拔出来。这支负责押运军需品的车队已经走了半个月,他们从王国最西方的海港出发,一路跋涉前往炼狱城。这一路上没什么好说的,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当他们接近炼狱城时,真正看到与过去截然不同的天空,以及掠过鼻尖的旷野之风,才不由得神情恍惚。
他们曾经听到各种各样的传闻,却对之不屑一顾。炼狱城的风景已经存在了一个世纪,他们相信,它还会更久远地存在下去。
但是,眼前的一切彻底颠覆了他们的想法,当一个牢固的认知被倾毁时,人们总是感到无以是从。
“别偷懒,快起来干活!”监工鞭子甩在地上,发出令人颤栗的响声,麦尔斯赶紧打起精神,不再东张西望,否则这个响声就会落在自己身上。
他与同伴奋力将板车抬出泥坑,脚踝却都陷在了淤泥里,差点让他绊了一跤。他不由得心中暗骂,眼看就要抵达目的地,却好死不死下了一场磅礴大雨,将道路变得泥泞崎岖,这下子可不能磨洋工了。他脱下靴子,将鞋跟在岩石上摔打,抠掉积了厚厚一层的泥壳。这个动作每过半个时辰就要做一次,否则人走着走着,靴底不经意间就会长高一截,而腿部也变得更加沉重。
身上的枷锁就已经够沉重了,他可不想再增加多余的负担。
麦尔斯和他的二十三个伙伴是服役期间的牢犯,因为来自不同的监狱,所以彼此之间并不熟悉,就算在这一路上相互扶持,共度难关,也难保在那和善表情和行动下,没其它花花肠子。大家都知道。这里没有一个可值得信任的家伙,不过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暂时结成团体。
实际上,事实远比上述地情况恶劣得多,就算同是犯人的身份,也不全是同样的待遇。如果你做了什么讨监工和士兵头子开心的事情,那么你会过得舒坦一些。
如果你决定去讨好他们,那么就必须知道三点:第一,他们不喜欢犯人们同仇敌忾;第二,他们讨厌小动作,但如果真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他们很乐意聆听;第三,如果他们中有男人,那么犯人中地女人会比你更讨他们的欢心。
这支车队一共五十七人,三十三名士兵。二十四名犯人。其中,监工和士兵头子无一例外都是男性,士兵中有六名女性,除非她们送上门来,否则不要去惹她们。犯人中有十名女性,无一例外都是老油条,如果你可以付出点什么,她们很乐意听你使唤,当然,前提是她们没有被士兵们传唤。
当明白了这些事情。男犯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就很明显了,制造点事端,然后就是诬陷和告密,这都得看个人的手段如何。不过最好不要打在女性头上,她们都是抢手的宝贝,会让你知道徒劳无功四字怎么写,更甚者,不小心就会把自己搭了进去。
眼看就要抵达目的地,麦尔斯决定展开行动,他已经观察很久了。一路上,每个居心叵测地同伴想做什么,或做了些什么,都看得明明白白。他认为自己已经摸清了这支车队里每个人的性格和大致的活动规律,了解自己可以付出些什么代价,换得一些帮助。以及自己需要哪些帮助这些要求不仅要合乎情理,而且不能让人轻易联想到自己真正的目地。
这场雨来得恰是时候,虽然带来了某些不便。但总体上。好处比坏处要大上一些。
“快,快跟上!”催促声在身后不耐烦地响起。
车队已经开出了十公尺远。只有一名士兵负责看守刮鞋底淤泥的麦尔斯和另外三个犯人。麦尔斯一边唯唯诺诺地应是,一边垂着头,无精打采地赶上车队。现在还不是时候,视野太空旷了,他来过炼狱城好几趟,因此记得很清楚,在前方有一片林地和低崖,按照当前的进度,会在四小时后经过。
那时正是午休的时间,他得趁机弄掉身上的枷锁,另外……麦尔斯舔了舔嘴唇,湿润的空气让他心神放松,头脑冷静,他不引人注意地撇了一眼装载军需品的板车。一共十辆,排在自己负责的板车之前的那辆上,已经被他偷偷开了一个口子。如果运气好的话,逃亡时便不会两手空空了。
麦尔斯低头,看似无比疲劳地拖着步子,身形有些踉跄,似乎正在把体内地最后一份力量都榨干出来。审视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很快又满意地离开了。麦尔斯用眼角打量着监工和士兵头子,两个人都显得干瘦,但精神很好,满面红光,俱是细心的杀戮好手。他们面无表情,不过当视线挪到女囚犯身上时,那道不坏好意的光仍旧没有逃过麦尔斯的捕捉。
麦尔斯自己的这项察言观色的本能感到兴奋,他甚至能够判断出他们盯上了同一个目标。
那名女囚虽然不是最漂亮的,但却拥有标致热火的身材,以及一种令人兽性大发地放荡。在麦尔斯的记忆里,无论是自由的日子,还是牢狱人生,他所见识过的女人中,没有一个比得上她。
她的名字叫碧娅娜,据说是百年前某个小王族的后裔。若不是亲眼见识到,是很难令人相信,这个有着清纯面孔,火爆身材,看似还不满十六岁的女孩,竟然是个技术绝佳的婊子。她被关进监狱,就是因为揽客时狠宰了几个冤大头,又错看了他们地身份,奚落了他们一顿。
这真是个致命地极其低下的错误。
不过,麦尔斯可以肯定,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