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峰冷笑道:“看来你的‘血神掌’已是练到了第七重了。”
方少宇脸色微变,笑道:“神捕的眼光果然毒得很呐,只是不知你的‘九天十地刀’是不是还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啊。”
燕无双惊道:“血神掌?那不是已经失传了三十多年的‘血衣侯’的成名绝技吗?”风中天接口说道:“是啊,那血衣侯当年凭借血神掌叱吒武林,却于如日中天之时突然消失,只怕武林又到腥风血雨时。”
紫云却悄声说给常小雨:“看来第一高峰大哥和那屠夫似是以前就认识。”常小雨点头称是,道:“难怪。”常小雨做什么事总是要给自己找到那么一丝平衡,好让自己开心,是以众人才很少见到常小雨不开心。
就在这时,旭日初升,东方射来的第一道光线照在了第一高峰的刀刃上,刀自横眉,刀光如霜,第一高峰的眼神竟也如霜如刀,心道:这一仗决不能败,自己二十三岁时便是败在方少宇的血神掌下,今日又怎能再败?今日又怎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再次失望呢?第一高峰的眼中闪烁着自己刀上如霜的光芒时,却也看到了方少宇那只如血的右掌正在闪耀着的戒指宝石反射而来的太阳的光芒,就在这时,他迎着初升的太阳劈出了一刀。
第一高峰在十六岁时就已经将‘九天十地刀’的一百零八刀练得炉火纯青,二十岁时他根据自己的心得已是能够吧这一百零八刀化繁为简化为七十二刀,那时的他在江湖中已是小有名气,二十三岁时,他更是依据实战经验把七十二刀化为三十六刀,武林中当时人称‘鬼刀’,在刀客中已是能够跻身前二十名,也就是在这一年,他败给了方少宇,是以这近十年来,他又熟读精研孙子兵法,将这三十六刀化为一刀。
是以他这一刀已是自己一身所学的一刀,已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劈出了他所有的精气神的一刀。这一刀已是第一高峰那一身正气冷眼笑看人生的一刀。
刀身如霜,刀光如雪,刀势如虹,刀声如雷。
所有的人似乎直到现在才认识了第一高峰的刀,就是常小雨此刻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刀,心中也不禁自问自己是不是能够接下这一刀。
黎明的时刻已经能够听到早起的鸟儿的鸣叫,树是静的,没有一丝风,偶尔能够听到早起的人们零零星星的嘈杂声。
方少宇已是看出这一刀的威力,他的右掌变得更是血红血红,小小的眼睛此刻忽然睁大,似是要把第一高峰的这一刀看个清楚,然后方少宇出掌,血红的掌影在瞬间化作万千,可是万千的掌影忽然化作一掌,一个很大很大的血掌,足足有六尺见方大的血掌,而这只血掌正迎向第一高峰的那一刀。